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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可以网上学习了!
为方便驾驶人完成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按照公安部“放管服”改革工作总体部署,自2020年4月1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正式开通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审验学习教育平台,并推出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网上学习新措施。
凡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在参加违法记分满分和审验教育时,注册并登录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通过满分审验学习教育平台,即可实现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预约,部分课程可在网上学习;网上审验教育完成后,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审验业务,不需要专门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减少群众“跑路”,简化办事手续,拓宽教育渠道,强化学习监管,进一步提升“两个教育”学习质量和效果。
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需要参加违法记分满分教育,驾驶人满分教育时间为七日,每日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需要参加审验教育。
除应当全部采取7天现场教育的满分驾驶人外,其他满分驾驶人均可通过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选择网上加现场的教育形式进行学习。其中,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均无记满12分记录且不是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驾驶人,可以选择5天网上学习、2天现场学习;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至8分持AB类驾驶证的非校车驾驶人,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审验教育可全部通过网络学习,网上审验教育完成后,可直接在网上办理审验业务,不需要专门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符合“两个教育”网上学习条件的驾驶人,可先行选择网络教育方式完成网上学习部分;需参加“两个教育”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可通过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交管12123”APP以及全市任一车管分所窗口办理现场教育报名申请受理手续,待疫情结束后再参加现场教育。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 校车驾驶人
现场申请: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分所窗口申请满分(审验)教育。
驾驶人在网上预约审验教育时,请记得勾选“完成教育自动办理审验业务”,系统将在驾驶人完成审验教育后自动为其办理审验业务;未勾选此项的驾驶人,审验教育结束后,可通过驾驶证审验业务申请模块提交审验申请,不需要专门到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办理。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校车驾驶人; 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校车驾驶人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交管部门特别提示
2020年4月1日起,符合“两个教育”网上学习条件的驾驶人,可先行选择网络教育方式完成网上学习部分;需参加“两个教育”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可通过北京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交管12123”APP以及全市任一车管分所窗口办理现场教育报名申请受理手续,待疫情结束后再参加现场教育。
来源:北京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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