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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法律人,他走到哪里都是一道风景——专访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郭卫华

2017-12-06 宋韬 桂客留言

“在法律和权力面前,我选择的是法律;在真理和权威面前,我选择的是真理。我要永远固守法律之上的信仰,我要永远做法律的忠实守望者!”二十年的法官生涯,郭卫华一直坚守并践行着这一信仰。


    常言道:言为心声,文如其人。若欲识其人,必先识其文,而欲深品其文,更须观其人。


    初识郭卫华先生,是结缘于名为“金融街法律专号”“法界大侠华哥说”的自媒体。该公号的大量原创文章视角、观点、语言独到,遣词造句风趣练达。文章风格上,不似教授的文章,书卷味很浓;也不似官员的文章,报告味很浓;更不像愤青的文章,火药味很浓。没有月章星句般的华丽辞藻,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恢宏气势,也没有佶屈聱牙、晦涩难懂的法学术语,作者将所有的法律术语都翻译为老百姓看得懂的大白话,同时假以生动的表述、巧妙的比喻、缜密的逻辑,针对一个个社会热点酣畅淋漓地表达着自己的观点,传播着法治的理念。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杭州保姆纵火案、山东于欢案、雷洋案等社会热点案件,郭卫华先生都发表了见解独到的重磅文章。


    同时,又有大量文章直指我国司法现状,从司法改革、法治环境、法官保障等多角度、深层次地阐述问题,眼光独特,观点独到,建议冷静而务实,独树一帜。篇篇锦绣,字字珠玑。作者总能用深刻的思想带领读者到柏拉图的洞穴一探究竟,并守卫着洞穴里永恒的理性光芒,引起读者对于社会现象背后根源的反思、对于自身的审视。


    更重要的是,作者笔耕之勤、产量之大令人叹服。以至于每一件社会热点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华哥会怎么说?


    通过文字,我勾勒出的作者形象是一位性格直爽的侠者。


    2017年11月25日,晴天丽日,寒风朔朔,在位于金融街8号中国华融大厦的1517办公室里,我有幸见到了该公号的“公主”——中国华融法务总监郭卫华先生。


    站在办公室门口往里望去,一台工作电脑嵌在几摞书之间,郭卫华正伏案办公。见到我们,起身、握手。


    有着包公一般黝黑的皮肤、眼神深邃、鼻梁上架着书生气十足的眼镜、像夹子一样宽厚的手掌,举止儒雅、亲和的笑容一扫我方才握手时被夹的担忧。


    郭总示意我们先坐,他赶忙俯身站着去处理待办工作。我挪开沙发上的一摞书,坐定。又推了推茶几上的几摞书,腾挪出一处空地,放好茶杯。工作结束后,他让助理先带我们去楼下的贵宾室,给他点时间来刮胡子。许是昨晚又工作到深夜,今早可能是没有来得及刮。我们在散落的书之间寻了一条路,前往贵宾室。

 


△郭卫华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刘彪 摄


农家走出的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幼年的郭卫华,受豫剧中包公形象的影响,希望自己长大以后也可以像包公一样,作为一个判官,坐在神圣的法庭中间,匡扶人间正义、明辨是非,剔除人间的恶、扬人间的善。于是,1986年,郭卫华毫不犹豫地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了中南政法学院的法学专业。


    大学期间的郭卫华,学习刻苦,打下了牢固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作为学生干部,他还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这也练就了他雷厉风行、决策果断的工作风格。


    1990年,在接受了四年系统的法律训练后,郭卫华如愿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录用。


    “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唯一的特长就是爱学习,唯有不断学习才可将法官工作做得更好。”郭卫华谦和地说道。


    郭卫华进入法院后,成为经济庭的一名书记员。当他真正接触到法律实务时,犹如找到了一块新大陆。“参加工作后,感到学的东西还是少了,必须得再学习。”因长期与案子打交道,他深感所学的东西赶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于是,他为自己立下了“学习、学习、再学习”的终身学习观,他利用一切空隙的时间学习。同事们称他是“八小时以内搞审判,八小时以外搞学习”。 


    郭卫华认为,对于一名法官来讲,读书、思考是必由之路。现在社会关系、经济生活越来越复杂,案子也越来越复杂,如果不学习,不要说成为高精尖的法官,就连履行职责都会很难。而且学习的同时还要思考,总结、归纳规律性的现象。把自己的思考提炼升华为文字,把自己的见解化为激扬篇章、针砭时弊。学习让我们开了眼界,但是思考能使得问题得到升华,使得学习更加有深度、有广度。只有不断地学习、思考,才能将学到的真正地转化到工作中,才能让自己达到更高的水平。


    1997年至2002年期间,郭卫华相继取得了北京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和博士学位。在北大,他还获得了首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术十杰优胜奖、北京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他的博士论文获得北京大学创新资助奖。他主编的《中国人权法律保护典型判例研究》《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对策》《中国典型消费纠纷法律分析》《中国民商法典型判例研究丛书》等专著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1998年,他发表在《法学研究》上的《论滥用诉权之民事责任》还填补了我国侵权法研究的一个空白。2004年,他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学术研究,他撰写的学术论文均围绕法律实务和法律应用展开,不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还占据研究领域前沿,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被实务界人士青睐。


    晴耕雨读,笔耕不辍。郭卫华的勤奋和好学为他赢得了同行的认可。2005年,他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年卫士”;2006年4月,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法学家”。在湖北高院期间,他先后两次得到湖北省高院的破格提拔任用。


    2009年12月,在担任汉江中院院长期间,他又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回想起当时的评选过程,郭卫华不由得感慨道:“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作为法院系统专业方面最高的荣誉,其报名条件非常严格,参评法官在政治、业务、学历、个人品德等条件上都必须过关。”而本次评选作为改革开放后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届评选,含金量之高众所周知。的确,对于全国30万名法官来说,能够参评就已经是莫大的荣誉了。“自己最终能够获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称号,是对我多年来专业能力、法学功底的认可,也是对一个法官综合能力的反映。人作为精神的动物,当时还是很激动的。”


    头顶这个光环,是认可,更多的是一份责任。“获得这一殊荣后,首先在心理上存在一种精神层面的满足感,这是一种无上的光荣。但同时也以这一荣誉时刻警醒自己,在办理每一件案件时,都要对得起这一荣誉。因为是审判专家,更要把案件办好。”这样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郭卫华认为,成为一名审判业务专家的关键在于:首先,要不断学习。审判业务专家对专业能力的要求非常高。每位法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向优秀的同志、其他法官学习,不断从理论中汲取营养、提升自己,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同时,要善于思考。通过思考、总结、归纳,将学到的知识凝结成自己的认识、将自己的经验总结为文字,形成理论成果,结集出版,供其他人学习、参考。“如果说善于思考是法律人情怀的一种体现,那么用笔传播思想理念便是实现情怀的能力。”最后,一定要多办案、办大案、办要案、办难案、办复杂的案子、办最新的案子。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中国社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新的矛盾、新的社会关系层出不穷。要想在审判中有专长,就要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来倒逼自己不断学习、思考、提高、想尽一切办法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在这些大要案中学到的新知识,将进一步使你的办案水平更加炉火纯青。


    “法官的天职就是办好案,真要把案子办好,一刻也不能停止学习与思考。”郭卫华说。


    二十载的法官生涯,郭卫华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再到执掌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帅印”。二十年间,郭卫华不仅在办案方面,而且在思想历练等各方面都臻于成熟。

 


“不安分”的创新者


    郭卫华是法学研究的狂热者,也是新思维的倡导者。创新,无疑是他身上一张闪亮的标签。


    2009年4月,郭卫华调任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任伊始,他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读书与学习是汉江法院的永恒主题”,倡导全院干警“持之以恒读书,精益求精审判”,开展大读书活动,并创建了“导、促、评、励”读书机制。2010年6月与2011年11月,他联合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举办了以“法官品质与司法公信力”“自由裁量与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审判论坛。2010年9月,他又在全院开办“三新夜校”“审判专家讲坛”“智慧法官专家库”专家讲座等活动。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他还引导全院干警,创新性地实施“四大工程”即“1231金凤凰”育人工程、廉政文化建设“清风”工程、信息化建设“千里马”工程、精品案件“琢玉”工程,实行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一票否决制,实施春苗育人计划,加强优秀青年干部的培养。提出“信息化是审判的翅膀”,推动信息化“千里马”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开通院长网络邮箱,广泛听取民意,在网上公示生效裁判文书,接受网民评议,开通法院微博,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这种种创新性措施的实施,使得汉江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实现三连跳,从2009年的第三名到2010年的第二名,2011年提升至第一名。


    很多人会不免疑惑,法官应该超脱于世俗社会,确保自身独立思考的能力。而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经常性地举办各种研讨会、交流会,会不会影响到法官审判的独立性?


    对此,郭卫华认为,法官一定要知识渊博,同时也要吸收最新的知识。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交流,而在众多的交流方式中,面对面交流是最有效的交流方式,也是提升审判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举办针对当下热点学术问题的研讨会、论坛,邀请专业领域的学者、兄弟法院的优秀法官来汉江中院与大家对一些疑难问题共同把脉问诊,把别的同志的优秀经验学到手,把自己的大脑武装起来,让大家共同为我们贡献智慧,可以不断地提高我们的审判能力。”汉江中院同时还将研讨会的成果结集成书,惠及所有法律人。截至目前,已先后出版了《正义的呼唤:法官品质与司法公信力》《正义的尺度:自由裁量与司法公正》《正义之路:院长荐文读后感悟录》等论著。


    在诸多的研讨会中,郭卫华印象最深的还是2009年10月举办的“网络舆论与法院审判”研讨会。


    汉江中院作为由湖北高院直管的中院,除了需要办理3个下辖基层法院的上诉案件外,还要受理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汉江中院相较于其他中院来讲更容易受到社会的关注。


    很多人将社会舆论当成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而郭卫华认为,互联网时代,法官、法院一定要正确对待舆论。“面对社会舆论,首先,态度上不能排斥。‘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办案的永恒主题。’要公正就要兼听则明,法官不能闭门办案,要开门办案。其次,法官要学会甄别,不要人云亦云。最后,法院要将社会舆论作为监督自己的一个很好的方式,通过关注舆论,让法院、法官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超前的理念、形式多样的活动、创新的思维,让汉江中院成为全国法院系统中的“明星法院”,也让郭卫华成为全国30万法官中的“明星法官”。那么,对于一名法官来说,创新,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神奇魅力呢?


    “现在不是刀耕火种时代,而是加速度裂变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不创新就根本无法胜任工作。”郭卫华认为,“不仅仅是法官,现在任何一个行业都要有‘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实践’的三创理念。”


    具体而言,首先,学习方式要创新。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新案子、新问题,法官需要创新学习方法来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其次,审判机制要创新。面对海量的案件,我们需要创新办案系统,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及时审结案件。最后,对法官队伍的监督要创新。例如现在施行的法官责任制,提倡法官独立办案,但情况变了,不能刻舟求剑了。那么,就需要通过创新的方法来监督。如何监督,传统的方法已经行不通,必须创新监督方法。所以,学习方式要创新、审判机制要创新、对法官队伍的监督也要创新。也只有创新,才能跟上形势的变换节奏,也才能真正起到实效、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汉江中院在郭卫华的领导下,不断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不断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能力,持续注重机制创新,创建学习型法院,培养专家型法官,确保了每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人民的检验。而以上诸多创新机制,也正是最高法院之所以频繁选择与汉江中院合作举办研讨会的一个重要原因。

 

△郭卫华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刘彪 摄


法律信仰的践行者


    2009年4月,郭卫华调任汉江中院院长。上任伊始,他就接受了一场对自己内心信仰的严酷考验。


    2009年4月8日,汉江中级法院在潜江市法院广华法庭审判庭,对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汉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开庭审理。


    而被告人正是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汉昌教授,也是郭卫华大学时代的刑事诉讼法老师。


    “刚上任的第一个要案就是自己老师是犯罪嫌疑人的案子,又是法律专家。既是老师,又是同行。当时感情上是难以接受的。”


    李汉昌教授在学生中的口碑很好,教学水平又高,很受学生爱戴,也是郭卫华极为尊敬的一名老师。消息传开后,很多同学、校友打来电话,向郭卫华求情。


    一面是自己敬爱的老师,自己怎能忍心将恩师送进囹圄?一面是内心深处对于法律的信仰。究竟该如何选择?郭卫华内心极其煎熬。


    “但是我想,法官办案就是要只讲法律,不讲情面。从案件本身来讲,只有法官和犯罪嫌疑人。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事实和法律。我作为一名法官,必须从感情上割舍。”最终,郭卫华没有因为打招呼而迁就,仍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了公正的审理。


    西方古谚有云:“神与法官不可交友。”在中国,不交友不可能。但是面对具体个案,交情归交情、友情归友情、案件归案件,这是对一个人的考验。如果你不能割舍亲情、友情,那么你必然不可能公允办案,甚至有可能会翻船,甚至更有可能成为阶下囚。内心对法律的坚定信仰,让郭卫华抵制住了各种诱惑,通过了这次检验。“正身方能黜恶”,郭卫华正是以他对法律的挚爱与尊重,身体力行地诠释了这句俗语。


    而为人所称道的另一起案件则发生在2004年。


    当时,郭卫华承办了一起在全国法院引起较大反响的案件。这起案件涉及四方主体,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比较尖锐、复杂。他在仔细查阅了该案11册卷宗以及厚达1米的证据材料后,凭着超强的审判能力,查找到了审理该案首先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他组织了4次开庭,通过半年的全案审计,郭卫华最终查清了案件事实,啃下了这块涉案金额近4亿元的硬骨头。此后,他做出了长达163页、字数达10万字的判决书,逐一评析该案证据、鉴定结果、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辨法析理,使人信服。郭卫华执笔的“十万判决书”也打破了湖北省法院的历史纪录。“他是擅长办理疑难杂等重大案件的专家型法官。”于是,“专家型法官”郭卫华也扬名于中国法律界了。


    在办理如此多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后,竟无一案件被再审。对于审判实务,郭卫华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审判秘笈”呢?


    “首先,法官一定要讲良心。一定要讲善、要扬善惩恶。‘裁判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不善良就无法办案。其次,一定要有法律的信仰。法律的目标就是定分止争、确定秩序、在人间倡导正义。作为法官一定要严格以法律为标尺来裁判。第三,没有公平正义,人类社会就没法发展。公平正义是人类存在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内涵。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一定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最后,要满足党和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走向未来对审判工作的新期待。在中国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必然有大量的社会纠纷,尽快把纠纷化解,化干戈为玉帛,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这便是多年来郭卫华一直坚守的审判理念,也是他的“审判秘笈”。


    当记者问到,作为一院之长,如何在繁忙的行政工作中兼顾审判工作时,郭卫华同时就法官员额制改革发表了自己独到的重磅观点。


    “院长要办案,但是不能多办案。院长办案,仅限于特别重大的典型性案件。院长的工作重点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所有一线法官把案子办好,提高他们的办案水平、办案能力,指导、监督、把关、协调全院工作,而不是他自己办了多少个案子。”正如捕鱼教练一样,他的职责是教垂钓者钓鱼的方法,尽最大智慧使他们钓到最多的鱼,而不是亲自去钓鱼。


    转身之后的郭卫华,仍然通过杂志、公众号、微信群三大研究宣传平台,在中国华融全系统内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传播法治理念。他身先士卒、带领团队、号召同业,先后为金融资产管理行业争取到财产保全、不动产抵押登记方面的重大利好,而这所带来的价值不可估量。中国华融全员“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也逐渐形成。

 

△郭卫华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刘彪 摄


法院司法改革建言献策的志愿者


    有人问登山运动员:你为什么要去攀登那座山峰?运动员回答:“因为,山在那里”。


    是呀,追求卓越的人永远不会停下前进的步伐。正如郭卫华所说、所做的,他的的确确是一个喜欢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人。2012年,郭卫华在个人法官职业生涯发展的黄金时期来了一次挑战自我的新转身,选择加入中国华融。


    在个人法官职业的巅峰时期改弦更张,郭卫华的选择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不可思议的,他这样解释:“首先,由于我自己内心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我做了这么多年的法官和院长,希望在法官职业达到顶峰的时期做出新的职业规划,选择相比已经从事二十多年法官职业而且非常熟悉和精通的审判工作而言更具挑战性、时代感的经济、金融相关工作,这也是对我个人经历和职业阅历的丰富。就像当久了裁判,精通了规则之后的足球裁判,会想要奔赴赛场、接受挑战、挥洒汗水一样。另外,过去在机关里,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问题,缺乏激励机制,大家的工资待遇也不因为职级高低和贡献大小有太大的差距,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能者未必上,庸者居其位’的问题。另外,还存在着法院的地位不高,权威不够,法官职业尊荣缺失,审判职业被等同于一般职业,让人郁闷。”“力求办大事,不求当大官”的价值观让郭卫华最终选择了在中国华融这个平台上干大事。


    离开,是为了更好地回馈。郭卫华离开了法院系统,但他依然心系法院、心系司改,不忘初心,作为一个司法改革的热心人,他关注国家司法改革,关心法院制度建设。他敢于讲真言,敢于说出别人想说但不敢说或者说不出的真知灼见。现在局外人的身份,也让他得以更加超脱地为法官鼓与呼。


    “我的成长离不开‘老东家’对我的培养,我的很多理念都来源于法院。我现在站在局外,很多改革比在局内时看得更清晰。现在,我能够以中立的身份说出很多法官碍于身份不宜说出的话,为司法改革提建议、帮他们找药方,以个人的身份为推进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也希望离开法院的更多的人继续关注法院的建设,与在岗法官形成良性互动。因为,不管身处哪个行业,我们都是法律的同行者。”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对郭卫华的评价一样:郭卫华离开法院后比在法院对法院的贡献更大!


    有人说,既然离开了法院,怎么还在为法院和法官不断发声说话呢?对此,郭卫华说道:“热爱家乡的人可以有两种选择:坚守家乡、建设家乡;或者离开家乡外出发展回馈家乡。有人坚守有人外出,才有利于家乡的发展。法院的现状不理想,需要法官们坚守来改进,也需要部分法官离开,在其他领域鼓与呼。因为这些人爱法院懂法院、爱法官懂法官,能体会到法院、法官的苦与痛,凭借局外人的身份能够为法院、法官发声助威和摇旗呐喊。”


    在问及自己是否希望今后能再回归法官队伍时,郭卫华坦言:“我离开了法院,也喜欢上了现在的新职业,我的年龄以及对新工作的兴趣都令我不再产生重返法院的念头,但不重返法院,心中却会永远惦记着法院,自然有一个‘法院情结’永在我心。”自己之所以不停地为法官尊荣感鼓与呼,只是一种法律人对法律的本源的追求。希望能够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让法官回流的同时,能够吸引更优秀的律师人才进入法官队伍。这样形成良性循环。


    “一个优秀的律师可以身家百万,一个优秀法官只能过朴实无华的生活。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就必须甘受清贫。当奉献已成习惯时,你的任何选择都一定会是无怨无悔。”
    访谈的最后,郭卫华对于有志从事法官职业的年轻法律人,结合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提出了自己的忠告。他认为,法官是一份“付出大于回报、劳顿甚于安逸”的职业,很辛苦,有意从事法官职业的法律人需要谨慎选择。对于经济期望高、物质期望高的人建议还是不要选择当法官了。而关于这一建议该如何恰当地表达,郭卫华经过了多次、反复的推敲、重述,以使该建议的初衷更容易地被立法者接受、被广大读者所理解。严谨至此,可窥一斑。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领略到了思维的乐趣。


    “心忧天下”是每个法律人的天性,“关注国事”更是每个法律人的天职,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郭卫华虽居江湖之中,却常虑庙堂之高,虽已离开,但一直心系法院、心系司改。悠悠此情,拳拳其心,这便是郭卫华作为一个法律人的情怀!


    二十多年来,郭卫华躬耕法治,以中国法治发展的推进为己任,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法治理念传播志愿者”这一概念。真正的热爱是源于内心,从心底深处流露出的对司法职业的热爱。二十年间,郭卫华以情为笔,饱蘸智慧琼浆;以怀抒言,笑谈古今高远。他用笔传播法治理念,以三美、三独的文风,针砭时弊,得到了大家的广泛喜爱,并被称为“中国苦口良药派法律评论家”。


    他说他愿意做一名中国法治理念传播志愿者,他在一切场合都不忘宣讲法律、传播法治精神,他的所作所为也都印证了这一点。郭卫华为推动中国华融这家中国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不断做大做强提供着坚实的法律保障,用实干和能力获得了“汤森路透ALB2017中国最佳总法律顾问”的殊荣。他带领的法务团队,获得“ALB2017年度最佳银行和金融服务业公司法务组”和“ALB2017隆安年度最佳国有企业公司法务组”两项大奖。


    法律是沉默的法官,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作为法律的维护者和守望者,全社会都应做法官的守护者。郭卫华衷心希望有更多的离职、转身后的“前法官”关注法院、关注司法改革,带头成为“法官的守护者”,共同做一个为法院和法官“鼓与呼”的人。因为,守护法官,就是守护法律,也就是守护公平和正义。


     临别时,郭卫华先生在电梯里拍着我的肩膀说:“职业变了,但法治梦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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