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实习生申请】最高院的one pick,特别的机会给特别的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第六批法律实习生。教务处根据最高院接收实习生的公告要求,现启动法律实习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接收岗位
本次拟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参加本项目。入选项目后,主要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少量安排在综合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实现、公平正义思想教育,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审判业务实践。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
实习期限为6个月,从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工作时间同机关工作人员。
人选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中共党员
②法学专业
③成绩绩点3.7以上
④身体健康
⑤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全程参加实习
⑥担任过学生干部主要负责人,具有丰富社会实践经历者优先考虑
⑦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大型课题、项目、比赛竞赛并获得优异表现的优先考虑
本次接收实习生主要从北京地区一本法律院校中择优选拔。京外法律院校学生可由所在院校推荐参加实习,住宿自理。
接收程序
①报名
有意申请的本科生请于6月17日前填写《报名推荐表》,发送电子版至2008olympic_3d@163.com,并提交纸质版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崇法楼107室),由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
②选拔
6月21日-6月27日,学校统一进行书面评审和面试,确定推荐人选。
③办理接收手续
6月30日前,教务处会同研教院综合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教务处与研教院会同最高院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
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由最高院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最高院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实习待遇
实习待遇
▶ 住宿自理,需要在北京租房居住的,学校提供1000元/月住宿津贴。
▶ 学校提供1500元/月实习补贴;
▶ 购买人身意外险保险;
▶ 实习生免费在最高院机关食堂就餐,可使用法律图书馆、电子数据库等服务设施。
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实习资格。
附:最高院实习生报名推荐表
供稿人 | 杜东东
编辑 | 邹志超
摄影 | 罗颖
责任编辑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