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学分认定】“学科竞赛、创新项目、模拟法庭等” 学分认定开始啦!
1
修读时间
学生可选择在第二至第八学期期间任意时间内完成。
2
认定范围
“学科竞赛、创新项目、模拟法庭等”具体包括:
1 | 参加学科竞赛(含文体类),取得名次或证书。 |
2 | 公开发表论文或观点;课题立项。 |
3 | 参加专业或社会实践活动。 |
①作为主要成员创办公司企业、个人合伙等组织;
②作为主要成员取得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利等证书;
③取得专业技能证书,学校规定取得学位应取得的证书除外;
④参加法律助理项目、各类夏令营等活动并取得相应证书;
⑤参加勤工助学满一年且表现合格;
⑥参加大型会议或活动志愿服务且表现合格;
⑦旁听课外学术或实践类讲座累计达到8次,且可以提供每次旁听的记录与心得,每次旁听的记录与心得字数不少于500字。
4 | 其他。 |
3
成绩评定
“学科竞赛、创新项目、模拟法庭等”成绩按照中文五级制进行评定,即不及格、及格、中、良好、优秀。学生按照要求提交认定材料(材料形式没有固定要求,原则上只要有证明效力即可),学院进行材料审查并认定成绩。成绩认定原则上从宽从优,只要同学们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通知列明范围内的内容并有相应的材料佐证均予以认定,并给予较好的成绩评定,具体由学院综合把握和认定。
4
排除规则
同一认定材料经认定已经取得有关课程学分的,学生不得再利用该认定材料要求取得“学科竞赛、创新项目、模拟法庭等”学分。
稿源 | 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编辑 | 唐亦欣
责任编辑 | 谢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