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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业经理砍人案,折射出物业人怎样的无奈与悲哀?

2017-04-07 冀云 物业新视野


2017年4月1日,山东济南万盛园小区一物业经理戴某持镰刀将某租房商户砍死,据传起因竟是门卫不给这位商户开门发生了冲突。

看到这个新闻,笔者的第一反应是造成这起命案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难道真如新闻中所说的,仅仅是让门卫开门没给开这么简单?笔者虽同为物业人,但无意为物业人开脱,只想说说自己的看法。一般来说,物业工作者都是为求财而来,多数都是打工者,为挣钱养家改善生活,这其中除了一些个别良莠不齐、不负责任的物业公司造成的矛盾之外,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少不了以下几点:


第一是准公共性的物业服务性质造成的矛盾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一种准公共性的服务,对于住宅物业来说,它所服务的是整个小区的业主,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其所提供服务的依据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也就是说,物业提供的服务标准是一视同仁的,但面对的客户却是千差万别的,这就意味着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不仅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约,还有业主的自律意识,说白了也就是业主的配合意识。

就拿园区秩序维护服务来说,现在好一点的小区都要求保安要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对往外搬出的物品需要到物业开物品放行手续,目的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有的小区业主回家忘记带门卡也要求保安给帮忙刷卡开门,保安多问两句,马上就翻脸指责保安不认识自己,有的业主往外搬东西遇到保安阻拦,被要求到物业开具物品放行手续,马上指责物业管得宽,会说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甚至直接开启狂骂模式。反过来你要是没有盘查,马上又会说保安什么都不管,交物业费有什么用?真的是管也不对,不管也不对!

还有关于封闭阳台的,某个小区,一半业主同意封,一部分业主不同意封。同意封的说,你若不让封,我就不交费,不管你拿出管理规约也好,还是装修管理办法也好,不让封就别想收费。另一部分不同意封的说,你若让封,我就不交费,因为你物业不作为……


第二是有色眼镜的客户

一是没有契约精神的客户,没交物业费还要求享受和交了物业费一样的待遇,有了任何问题还是会毫不客气的找物业。窗户保修一年,第三年有问题了照样找物业;阳台围栏生锈了找物业,物业不管就威胁刷不一样的颜色;关键还振振有词的说,不是我不交你物业费,是你们服务不到位……搞得好像物业欠他钱似的。

二是自视为“上帝”的客户,以为交了物业费自己的任何要求都应该得到满足,物业在这类客户眼中就是花钱雇来的保姆,对物业服务人员颐指气使,认为物业是万能的,觉得任何的要求都不过分。

楼下的养狗吵着我了,你们物业是怎么管的?

我家门前的树品种不好,你们给我挪走!

星期天我家楼前面不许过车,太吵了,你们保安给我拦住。

家里暖气不热是怎么回事?你物业赶紧给我找供暖公司,我交你们物业费了……

试问您出个捷达的钱能提一辆宝马么?

三是瞅不起人的客户,平时看到保安、保洁人员,骨子里都透出一种鄙视,一付人格上比人高三分的样子。在美国,总统能和修理工比邻而居,而且认为修理工的工作同样伟大,觉得比邻而居很自豪。别说拿美国总统比,现实而言物业和业主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再说物业人都是凭自己劳动挣钱,你也没有额外付费,下班后人家也不求你啥,另外别总说物业保安是你养着的这类粗话,说不准你在外面也是给人打工的,真不知道有啥好牛逼的。


第三是煽风点火的舆论导向

新闻界有这么句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叫新闻。物业做点好事一般见不了报,但要做点不光彩的事指定上头条。网上查一查,百分之七、八十都是业主维权的与物业违规的,比如物业被业主打了,舆论一准认为物业理亏,一般没媒体报导,但反过来业主被物业打了,这事就成了新闻。在这种煽风点火的舆论导向下,更加助长了滋生矛盾的不正之风!

房子漏水了找物业

暖气不热了找物业

水质不好了找物业

马桶堵了找物业

违建了找物业

……

什么时候舆论多宣传宣传物业究竟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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