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物业之殇
殇是个多义字,多和死亡有关。比如战死、暴死、幼年死亡,总之是属于非正常死亡。现代释意还有悲伤的意思。无论怎么说,这是一个沉重的字。为什么要把这个字和物业联系在一起呢?这还要从目前物业和物业公司的现状说起。
现在,在城市里,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居民都住在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里,物业的主人是业主,物业的管理者是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几乎成为了居民生活的一部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既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又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由于思想的惯性和历史的原因——物业公司多数是开发商的下属公司,两者对于这两种关系并不是很理解,或者是根本不理解。
有些业主认为,我买房,你们赚了钱,为我们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事,服务不好我还要投诉你。嘛玩,你们还要收我们的物业费,哪凉快哪呆着去吧;有些业主认为,小区里住着那么多人呢,我不缴物业费总有缴的;当然还有些业主认为,住小区,交物业费理所应当。
物业公司认为,在买房时已经明码标价了物业管理费。我们接管的是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权,业主买的是你住的那个单元房,整个小区,除了业主房门里面,其他的全部我们说了算,至于这些规定是否合理,是否人性化那就不是我们关心的事了。我们提供了服务,你们就得缴费。
一般情况,业主在办房本时要强行预交一年的物业费,再加上小区分期交房,一个新小区在头两年是不会有问题的。物业公司有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小区的管理和运行。业主虽然很不满物业公司的许多条条框框的规定也咬着牙忍着。因此,小区内到处井井有条,环境优美。但是两年以后,该到要用业主新缴的物业费来维持小区运转时,业主聚集在心头的怨气开始爆发。他们把积攒在心里对物业公司的不满,用撕扯物业公司的缴费通知和对上门催缴物业费的小姑娘恶语相向的方式发泄。更有甚者则动不动就用堵路堵车库对物业公司进行要挟。
物业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物业公司收不到钱,物业公司最简单的做法是,缩减人员,物业管理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靠人来完成的,人员减少了,服务质量自然就开始下降。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下降,业主是最为敏感的。当服务下降时,那些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开始投诉,并且也开始用不缴物业费的方式和物业公司进行抗衡。
物业公司无法维持日常经营,只好溜之大吉。没有了物业公司,小区顿时陷入混乱,这时所有的业主都傻眼了。眼看着自己所居住的小区越来越乱,环境越来越差,自己的物业也一天天的贬值,那些常有理的业主后悔当初不该耍那点小聪明,占那点小便宜。但是却为时已晚。守则的那部分业主则只剩下痛心的份了!
本人先后已经经历过三个这样的过程,深有感触。对于这种现象,当然是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说法。说到底,其实就是人们思想意识里“公德概念”的进化,赶不上现实情况的变化。公共意识的匮乏是时下社会的一个顽疾。服务者有服务者的一定之规,被服务者有自己的小九九,双方互相较劲。不知道人们在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游戏中自己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都在真实地演绎着自己,摒弃了所以的面饰。结果是两败俱伤。
是物业之殇,还是公德之殇?确实是个值得反思的问题。经济的列车在飞速疾驰,公德却像是列车上断了束缚的货物,跑得越快丢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