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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泄男子3次高空抛物获刑3年,你还敢高空抛物吗?

为发泄不良情绪,三次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造成两辆车损毁,物损合计2.58万元,并在一段时间里造成小区居民心理恐慌。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该案中被砸坏的汽车

明知后果严重
仍然将25公斤的杠铃扔下了楼

2019年11月19日,因上班时被领导批评,心情不佳的蒋某约同事喝了一点酒。回到家中蒋某仍感心情烦闷,想去楼顶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晚上9点半,蒋某来到了小区27号楼18层楼顶。上半年被网友骗了9万元始终要不回,工作上也一直不被认可,蒋某想要发泄一下苦闷的情绪,他看到了抵在门边的矿泉水桶,里面有半桶水大概有十斤重,想也没想他就双手抱起桶朝楼下扔了出去。几秒钟后,蒋某听到“嘭”的一声,顿时感觉有点害怕,赶紧下楼查看。来到楼下,蒋某远远看到矿泉水桶的碎片,不过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便放心地回家睡觉去了。

一周过后,蒋某工作依然不顺利。11月25日晚,蒋某又来到了28号楼的楼顶,他看到一个杠铃摆在地上,共有4个杠铃片,两个7.5公斤、两个5公斤。第一次高空抛物有惊无险,让蒋某更加有恃无恐,他用力将重达25公斤的杠铃扔了出去。“嘭”一声巨响,震惊了全小区的居民。正在家中看电视的韩阿姨以为哪家煤气爆炸了,匆匆跑下楼,其他几位邻居也纷纷来到了楼下。

蒋某明白如果杠铃扔下去砸到人非死即伤,他通过手机照明功能看到杠铃掉在了停车场旁的草丛里,没人被砸到。

次日一早,小区业主任先生准备开车上班,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自己的车子被砸瘪了,后玻璃被砸得粉碎,后排椅、后车窗等部位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轮胎旁边是一副杠铃。任先生立刻联系物业并报了警。发生这事后,小区居民们都不敢经过此处,28号楼下的停车位没人敢停车了。

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但蒋某依然我行我素。11月28日晚上10点,蒋某再次来到28号楼楼顶,将一个花盆扔了下去。

对该小区高空抛物事件毫不知情的张女士,因送同事回家,临时将车停在了任先生的停车位上。在同事家中停留了半小时的她正好逃过一劫。她从同事家出来看到自己车边围了一些人,走近一看才发现自己车的车顶天窗全被砸坏了,前引擎盖被砸了个坑,挡风玻璃也碎了,车周围散落着很多泥块和瓦片碎片,她立刻报了警。

承认三次高空抛物
但辩称自己患有癫痫

就在蒋某第二次作案后不久,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王丹根据院里要求来到该小区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工作,在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王丹意识到该行为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王丹第一时间将有关法律规定告知社区,提醒社区在尽快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的同时,发动社区居民提供知情者、目击者,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监控视频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11月28日晚上11点,就在第三次案发的半个多小时后,蒋某被公安机关从家中抓获。

归案后,蒋某对自己三次高空抛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称自己曾患有癫痫,有自杀倾向,个人情绪变化很大,精神上无法控制自己。随后,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对蒋某进行精神病鉴定,证明他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对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王丹及时关注他的心理状态,耐心开展心理疏导。最终,蒋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2020年4月,梁溪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蒋某提起公诉。

严禁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也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一再引起人们的热议。



高空抛物案例


案例 01

2016年6月22日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某小区单元楼7楼住户,饮酒后回家,将放在平台处的毛竹梯、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等物品陆续从平台窗户扔下,险些砸到途径单元楼门口的居民。




事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件被告人从高空向公共通道抛物,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公共财产安全,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案例 02

2019年4月22日

22日凌晨1点,湖南省株洲市某小区19楼某住户正在客厅内玩手机,突然楼下传来“呯”的一声,该住户立即到阳台窗户处查看,便看到一个蓝色的物体从楼下的某个楼层被抛了出去,没过几分钟,又一个黑色物体被抛了出去,楼下停放的小轿车的引擎盖当即被砸凹陷进去,该住户立马报了警。




事件发生后,经警方调查是一名巴西籍的男子所为,该男子也承认了此次高空抛物确实是其所为,警方随后将其带走,刑事拘留,赔偿相应损失,并要求该男子搬离小区。




案例 03

2017年1月7日

广东某电梯公司施工人员在某广场大楼负一层井道内进行电梯安装施工,先拆除了事故发生电梯轿厢顶部的安全防护挡板,之后拆除支撑该安全防护挡板的四根钢管,并对轿厢底部的垃圾进行了清扫。正准备安装轿厢壁时,施工人员被从高空坠落的水泥预制件砸中头部流血而倒地,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该电梯安装公司某区域经理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应负有管理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该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第(五)项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该经理做出罚款10980元的行政处罚,并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高空抛物的危害




01 生命危险高空抛物的冲击力是无法想像的,哪怕一个小小的苹果也可能致人死亡,一根小小的铁丁也可以插入你的大脑,造成植物人或者死亡,一个鸡蛋也可以砸碎你的脑袋。不管是什么物体,越高伤害力越强,危害越大。02 财产损失财产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被砸伤,需要到医院医治,医疗费昂贵,如果被砸到的人失去了生命,同时还会面临赔偿,打官司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坐牢。03 影响团结这也是一种危害,因为一般高空抛物,有时很难找造事者,所以整栋楼的居民都会互相猜测,互相指责,甚至还有很多人因为整天让人调查烦躁不安而产生怨恨,危害了大家的团结。04 受害者家属心理悲伤失去亲人的悲痛是世上最大的悲痛,因为一个小小的物品无缘无故的瞬间失去了亲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都是一种很大的心里伤害。


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小罗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后果?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仇


小罗


高空抛物致人损伤的后果?

如果高空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小仇


小罗


法律是怎么界定高空抛物行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

小仇


小罗


那如果无法确定抛物人时怎么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

小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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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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