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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贾元:预防性刑法观对立法的启示”举行

2022年5月31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预防性刑法观对立法的启示——以预防性监禁制度为切入点”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贾元博士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论坛。




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表示,在线上举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为两所科研人员提供了在疫情期间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感谢两所青年人员的积极参与。他还对主讲人贾元博士的学术经历及科研成果做了简要介绍。



在演讲中,贾元介绍了刑法预防性面向的四个发展趋势,即预备行为实行化、危险行为犯罪化、法益保护提前化、刑事处置前置化,并指出目前我国学界对处罚领域的预防性刑法理论关注较少。她认为,我国刑法目前采用的一元制惩罚模式难以应对预防新的高风险犯罪的需求,并引用国内外实际案例来证明建立预防性监禁制度的重要性。她指出,预防性监禁制度具有不定期性、期限灵活、处分可修改、适当性四项基本特征,该制度的适用只能以有高度再犯危险、难以矫正或者不适合通过刑罚手段进行矫正的特殊类型行为人为对象,且必须遵守人权保护的边界。演讲最后,她还从制度落实角度对预防性监禁制度的合宪性进行了分析。



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认为,预防性监禁制度这一选题兼具现实性与前瞻性,有很大的探讨空间。同时这一制度可能对我国传统刑法制度逻辑带来挑战,其可操作性需进一步讨论。



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对主讲人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预防性监禁制度能够推动我国刑事制裁体系二元机制的形成。他还对预防性监禁的两种模式做了补充介绍。



在讨论中,《法学研究》编辑部副研究员李强指出,若将预防性监禁制度引入我国,应注意避免过分扩大适用范围等问题;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董坤研究员指出预防性监禁与刑事诉讼法中的预防性羁押存在区别,如何评估犯罪人再犯风险值得研究;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王祎茗提出,可以用一定的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


主讲人贾元就点评与问题做了概括回应与解答,感谢大家对此选题的肯定与建议。



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表示,本次论坛选题新颖,涉及刑法、人权法、行政法等多个研究领域,对未来我国立法完善具有借鉴意义。感谢主讲人、点评人及参会人员的精心准备,期待更多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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