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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16年演进,死刑复核尚需完善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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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依法惩治间谍行为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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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中国刑法评注的扛鼎之作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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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汪恭政: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刑法认定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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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新法科背景下的网络法集成——简评《网络法:原理、案例与规则(第三版)》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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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催收非法债务罪的法益厘清与规范展开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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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点评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

2022专家点评人民法院十大新闻2023年1月4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发布。获评的十大新闻包括: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党组工作汇报、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格局基本建成、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收官、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启动试点、中国和东盟国家司法合作进一步深化、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法院成渝金融法院揭牌、智慧法院建设赋能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法院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法官首次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和争议法庭法官、我国建成全球唯一覆盖各层级法院环资审判体系。人民法院报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对十大新闻进行点评。全国法院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新闻速览2022年10月16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部大会。11月2日,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举行。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暨人民法院大讲堂培训。党的二十大以来,全国各地法院迅速召开会议,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部署,通过集中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班、人民法院大讲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等形式,组织干警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全员轮训、入脑入心。专家点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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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霞:国际劳工标准: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 2022年度创新论坛

2022年10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创新论坛”第四讲在法学研究所举行。国际法研究所李西霞副研究员以“国际劳工标准: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为题作了演讲,两所科研人员约30人参加交流讨论。论坛由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主任戴瑞君研究员主持。她对参加论坛的各位学者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此次论坛选题的重要性。演讲中,李西霞副研究员首先介绍国际劳工标准的三个基本问题。其一,国际劳工标准的现实相关性。她指出,无论是国际机制、区域机制抑或是我国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正式申请加入CPTPP、新近批准两项强迫劳工公约,均关涉国际劳工标准。其二,国际劳工标准与人权的主要联系与区别。她指出,二者在制定主体、生效程序、监督程序等方面有明显不同,而劳工公约与人权公约的相关条款为解决不同条约制度之间的冲突提供了依据。其三,国际劳工标准与国际劳动法的关系。她指出,国际劳工标准是国际劳动法的主要渊源。同时,国际劳动法应被视为与国内劳动法相对独立的法律分支。其次,李西霞副研究员着重分析了基本劳工标准的确立及其意义。其一,基本劳工标准是在国际劳工标准发展过程中逐步确立的。199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确立了四项基本劳工标准。2022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关于增加第五项基本劳工标准(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决定。由此,基本劳工标准增加为五类,基本劳工公约数量增加为10项。其二,确立基本劳工标准的重要意义:一是使国际劳工组织的工作重点从诸多国际劳工公约转向聚焦基本劳工公约,以更深入地参与国际层面社会政策制定;二是将国际劳工组织资源放在新的重点上;三是基本劳工标准的实施得到极大加强,不仅所有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有义务尊重、促进和实现基本劳工标准,而且其他国际机制或国际框架也将其纳入,劳动治理已延伸到全球不同层面。最后,李西霞副研究员简要介绍了自贸协定劳工标准的一个最新发展动向,即《美墨加协定》率先在“汽车原产地规则”中引入“劳动价值含量”条款,标志着其关注点从全球产业链转向区域产业链、本地生产、本地就业和工资增长。该协定通过原产地规则加强劳工标准的实施,是一项突破性发展,表明劳工标准问题已与自贸协定的其他议题建立起联系。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评议和讨论。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指出,本次讲座的主题非常重要,关涉我国如何对接CPTPP劳工标准,也关涉我国实施两个强迫劳工公约。此外,他认为WTO对于劳工议题态度有所转变。如何解决劳工标准背后的中西方理念差异、法理差异,值得深入研究和思考。国际公法研究室主任蒋小红研究员以欧盟《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草案》为例,说明当前国际劳工标准的实施呈现出逐渐增强的趋势。她指出该指令草案的三个特征:从“软法”到“硬法”的转变;纳入私人实施机制;通过单边立法规范域外供应链,增强劳工标准的可执行力。她认为这种单边立法模式值得关注和研究。国际人权法研究室孙世彦研究员指出对国际劳工标准的研究应关注三个问题。一是实践层面,我国对国际劳工标准应持开放态度。二是在“中美贸易战”背景下,更应从法律和制度方面加强对国际劳工标准的研究。三是人权公约与劳工公约存在紧密的关联,但两者之间是部分重合关系抑或是其他关系,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国际人权法研究室钟瑞华副研究员充分肯定了演讲的学术视野。她指出,此次演讲由点及面、从理论到实践,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发展动向作了全面介绍,并对我国如何应对提出富有价值的思考,具有积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法学研究所王天玉副研究员就国内劳动法如何与国际劳动法有效衔接、国际劳工标准如何在国内适用提出自己的思考。他认为,国内法与国际法主要存在两点差异:一是概念使用的差异;二是对劳动法义务属性的理解差异。他提出,要加强对话,促进国内劳动法和国际劳动法的衔接。戴瑞君研究员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对主讲人、与谈人和各位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本次论坛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国际法研究所国际人权法研究室供稿—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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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企业合规的国际视野与中国视角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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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刘哲:非律师辩护人,权利如何保障?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29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应当附卷,辩护律师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这里边也没有提到非律师的辩护人。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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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佳、许琳:“法学研究方法系列”第二场 | 沙滩青年论坛

沙滩青年论坛2022年9月13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学研究方法系列”第二场(2022年第11场)在法学研究所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主任姚佳编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政治与法律出版中心编辑许琳副编审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二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谢增毅副所长在主持论坛时指出,科学的研究方法是取得高质量法学成果的重要前提,学术论文和专著是科研成果的重要形式,高质量的论文和专著是构建法学三大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个人学术影响的重要标志,掌握学术论文和专著的创作方法十分必要。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学研究方法系列”首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本次论坛旨在从期刊和出版社编辑的角度,为两所青年科研人员提供撰写论文、出版专著方面的经验与指导,推动高质量的法学理论成果不断产出。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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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创新论坛 | 王雪梅:少年司法的管辖权

2022年9月13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022年“创新论坛”第二讲在法学研究所举行。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王雪梅编审以“少年司法的管辖权”为题作了演讲,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科研人员约30人参加交流讨论。论坛由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研究员主持。刘仁文研究员对前来参加论坛的各位学者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主讲人和选题背景。他表示,少年司法是王雪梅编审的一个学术标签,这个问题也是一个跨学科的问题,需要不同学科的学者一起讨论交流。本次论坛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中很重要的管辖问题,邀请王雪梅编审分享她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演讲中,王雪梅编审指出,少年司法管辖权的明确直接关系到罪错少年分级干预的具体实施,十分重要。目前各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可主要分为四种模式:社会化的少年法庭(福利模式)、修正的刑事法院模式(刑事司法模式)、平衡模式(强调社区保护、少年能力发展,类似于恢复性司法)以及混合模式(康复模式和惩罚模式的相加)。从域外实践经验来看,少年司法的管辖需要探索与儿童福利制度和普通刑事司法制度的边界,区分少年身份犯、违法少年和犯罪少年三种情况并给予不同的矫治措施。在此基础上,王雪梅对我国少年司法管辖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观点。她认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需要改造刑事司法模式,建立一个独立的少年司法制度。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应当选择何种少年司法模式?王雪梅认为“平衡模式”是较优的选择,即采取问责制的方式对待少年责任问题,以个别化处遇为原则,将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纳入少年司法管辖,并对其中特别严重的犯罪再进行细分。比如,对少女怀孕抛弃婴儿的案件给予轻缓的处理,而对于毫无悔改之意的特别严重犯罪则采取少年司法之例外处理。最后,她总结认为,目前我国少年刑事司法在很多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比如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等,但仍没有跳出刑事司法的范围,将预防犯罪纳入其中。所以建立单独的少年司法制度十分必要,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并能更好地帮助其回归社会。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评议和讨论。刘仁文研究员指出,《刑法修正案(十一)》降低了刑事责任年龄,但低龄未成年人的刑事追责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为指导司法实务部门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牵头起草这方面的司法解释,有关核准标准等问题如何达成共识,还需要各界共同努力。张绍彦研究员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应对未成年人带来的社会风险,但这可能带来另一种风险,导致法律的触角伸的过远过深,对未成年人过于严厉,对此在实务上应作合理平衡。焦旭鹏副研究员认为,少年司法制度的方向有两个,改良模式和独立模式。如果采用独立模式,应回答为什么改良模式不可行以及在独立的少年法院中是否应扩大管辖对象。此外,“例外处理”可能存在理论困境,即这种例外处理的法理基础与少年司法整体架构的法理基础如何协调,以及独立的少年司法架构与我国刑法现有的制度框架如何协调。张志钢副研究员指出,研究少年司法必须要转变现有的成年人刑法的研究视角,才能妥善解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教育问题,仅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远远不够。李强副研究员指出,从美国司法实践来看,在少年刑事司法中,法院是贯穿始终的核心角色,美国法对少年身份犯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犯罪人的特殊界定和管辖制度也较为明确。我国应进一步明确少年法庭的定位,强化少年法庭的角色,合理扩大其管辖范围。贾元助理研究员指出,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采取分级预防的理念,但我国目前对于犯罪少年,还没有形成比较完备的措施和专门机构。过去的保安处分中就有针对所谓的少年犯,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对于经过评估有再犯之虞的未成年人可以转入感化教育所继续矫治的规定。对于一些主观恶性很大的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以防止其作为成年人实施更严重的犯罪,这也是一种反向保护。在自由讨论环节,徐卉研究员指出,少年司法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治理才能发挥实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强调了家庭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对其承担的责任要求也越来越高。董坤研究员指出,有些地区少年司法的案件并不多,就对未成年人案件采取集中管辖,而办案量往往决定着法官和检察官的员额数量,这就可能涉及构建独立少年司法制度和员额制改革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最后,刘仁文研究员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对主讲人、与谈人和各位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讲座在愉快的气氛中落下帷幕。(贾元供稿,徐娟摄影)—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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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完善劳动法律体系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及座谈会举行谢增毅:劳动者社交媒体言论自由及其限制谢增毅:二孩政策与社会法及其制度的完善谢增毅: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及其规则建构书林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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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创新论坛 | 高旭晨: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重要节点与进程

2022年8月30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2022年“创新论坛”第一讲在法学研究所举行。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高旭晨以“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重要节点与进程”为题作了演讲,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及两所科研人员共30余人进行了交流讨论。论坛由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主持。张生对前来参加坛的各位学者表示了欢迎和感谢。他表示,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大历史、长时段的研究视角具有不可取代的意义。本次论坛即围绕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重要节点,邀请高旭晨作为主讲人分享他的最新研究成果。高旭晨在演讲中首先介绍了以“节点”方式对中国古代法律史进行研究的缘由和意义。他指出,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各个时段的重要性也有所不同。正是在一些关键时期,出现了关键人物,经历了关键事件,才最终形成了决定中国古代传统法律性质的总体趋势。由此出发,他将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划分为七个关键性节点及相应的历史时期:其一,皋陶作士;其二,周公制礼;其三,李悝作《法经》;其四,秦王朝的建立;其五,汉代的春秋决狱;其六,《唐律疏议》的问世;其七,清廷发布改革法制诏书。在依次简要介绍之后,他重点对头尾两个节点进行了阐述。关于前者,他指出,皋陶是有史记载最早的掌管法律的官员,“皋陶作士”是中国古代法律之开端,他也由此被视为中国古代法律的创始人。随着历史发展,皋陶逐渐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一种符号化形象,其不仅反映了古代民众对法律的认识,更为历代学者探讨法律问题提供了素材。关于后者,他提出,相较于晚清法制变革的执行者沈家本等人,张之洞才是本次变革的发起者、指导者和监督者。作为后期洋务派的代表人物,他对于法制变革,曾给予纲领性、规划性和具体性三个层次的指引,其中,著名的《江楚会奏三折》堪称晚清变法的总章程,故今人在研究晚清变法时,应对张之洞的思想主张予以更多关注。最后,他总结认为,以法律之进化发展为标准,对中国法律发展史进行学术上的分期,既可以明了法律在中国历史上之作用,也可以使法律发展的历史意义更为鲜明。陈国平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将演讲主题中的历史节点与进程概括为“点”与“线”的关系,并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就历史研究而言,西方学者更倾向于从“线”的角度进行,但这容易将历史简单化,甚至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只有把点和线结合起来研究,才能看到历史的真实,得出更加可靠的认识;就学科建设而言,不论是法律史学中的各个朝代或时期,还是部门法学中不同国别和问题的研究,都离不开点与线的关系,只有把点与线相结合,才能推动法学学科的健康发展。陈国平最后指出,高旭晨在退休这一人生重要节点上取得了新的研究成果,值得庆贺,希望他的新作能够发光发亮,并与本次论坛一起,成为他生活和学术的新起点,迎来人生美好的新阶段。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评议和讨论。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孙家红副研究员高度肯定了演讲的学术视野和格局。他认为,在法律史研究日趋碎片化的今天,从古代法律自身脉络出发进行贯通性思考的尝试十分必要。法制史研究室高汉成研究员指出,法史学科的发展趋势已经表明,对近代法制变革的研究,离不开对历史传统的认识和理解。本次演讲体现了高旭晨副研究员“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学术意图,值得肯定。—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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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广新、柳华文:“法学研究方法系列”第一场 | 沙滩青年论坛

沙滩青年论坛2022年8月30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学研究方法系列”第一场(2022年总第10场)在法学研究所举行。论坛由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国际法研究》执行主编柳华文研究员,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民法商法论丛》副主编朱广新研究员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三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指出,沙滩青年论坛系列讲座今年已举办9场,反响良好。本次推出新系列“法学研究方法”,旨在帮助青年科研人员更好把握法学研究方法,尤其是学术论文和对策报告写作方法,推动高质量法学成果产出。本次论坛邀请柳华文研究员和朱广新研究员进行演讲,希望从期刊编辑的角度,给两所青年学者的研究工作,尤其是如何撰写高质量学术论文提供经验和启迪。PART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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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评明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肖建华案: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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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中日比较法研讨会成果在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学》刊发

2022年6月,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的《比较法学》第56卷第1号刊发了第十九届中日比较法研讨会的研讨成果,分别为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刘仁文研究员撰写的《大数据刑法保护的边界——以强行爬取公开数据为视角》、杨延超研究员撰写的《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权利变革》、王天玉副研究员撰写的《平台与劳动——数字时代的劳动变革与法律回应》和金善明副研究员撰写的《中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的挑战及其应对》。第十九届中日比较法研讨会于2021年9月17日举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在线上共同举办(点击文后“阅读原文”了解会议详情)。会上,中日双方专家学者围绕“新技术与法”展开了深入交流。—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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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彭新林:前科消灭能否“全覆盖”?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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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北京人权论坛”第四分论坛“多边主义与全球人权治理”在京举行

2022年7月26日,由中国人权研究会和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共同主办的“2022·北京人权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主题为“公平公正合理包容:携手推动人权事业发展”。论坛期间平行举行了五个分论坛。其中,第四分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承办,主题为“多边主义与全球人权治理”。中国人权研究会秘书长唐献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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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林潇潇、张志钢: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

2022年3月8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举办沙滩青年论坛,聚焦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论坛邀请法学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林潇潇分别就“环境污染的刑事治理问题”、“法院应如何救济环境公共利益”做了主题发言。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出席论坛并讲话。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30余名青年科研人员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开讲前,陈国平书记指出,两所党委高度重视青年科研工作,沙滩青年论坛对于推进青年科研工作、加强青年学术交流、发现青年科研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希望论坛创新内容和形式,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在演讲环节,林潇潇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指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目前存在社会组织积极性不足、诉讼发起量少、适用法律混乱等现实问题。他介绍了美国环境治理诉讼的公益衡量逻辑,指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宜将关注重点转移到生态环境损害危险上,建议立法机关对“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加以明确,适时制定专门的环境损害补救立法。张志钢介绍了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演进过程及司法实践情况。他认为,我国环境污染犯罪的责任归属模式已经由事故类责任归属模式转变为行为犯或(抽象)危险犯责任归属模式,并指出目前我国“环境刑法”在正当性、行政从属性、结构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从国际视角对“气候刑法”这一构想提出了见解。演讲后,参加论坛的青年科研人员进行了积极、深入的讨论。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就生态环境损害认定的困境,生态法研究室研究员刘洪岩就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关系,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忠利就“气候刑法”的可行性,法治战略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贾茵就环境保护的风险治理,诉讼法研究室研究员董坤就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作用等进行了发言和讨论,林潇潇与张志钢对以上问题做了回应。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本次论坛选题新颖,研讨深入,体现了不同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取得了预期效果。—
202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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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论行贿与受贿的并重惩处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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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寄语 | 莫纪宏:同学们,你们真的毕业了!

编者按2022年7月5日,2022年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在法学所举行。中国社科大法学院院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以“同学们,你们真的毕业了”为题致辞,分享自己的求学故事,送上真诚的毕业祝福,期待同学们勇敢奔向人生又一段精彩旅程。GRADUATION院长致辞真的毕业了同学们,你们各位线下线上出席今天毕业典礼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毕业班的同学们,大家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作为法学院院长,我从内心真诚地祝福你们,同学们,你们真的毕业了!就在今天,公元2022年7月5日下午,此时此刻,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所三楼会议室举行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年毕业典礼上,我谨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全体老师庄严而自豪地宣布:同学们,你们毕业了,真的毕业了。作为法学院院长和法学院的一名老师,我真的很羡慕你们。虽然我曾经参加过很多欢送毕业生的毕业典礼,可在我的记忆中,我从小学毕业到博士毕业,似乎从未参加过为自己庆祝毕业的典礼,好像我就是一个永远也无法从学校毕业的学不出头的“老童生”。记得农历1971年正月十五那天,我的表兄到我家拜年,给我炫耀了他在学校制作的肥皂手表,那个羡慕啊。不用说,第二天就跟着表兄去生产大队办的小学报了到,成为一名光荣的一年级学生。不过高兴的劲也没过几天。有一天从学校回家吃午饭,中午稍微躺下睡一会儿,迷迷糊糊地感觉自己被表兄欺骗了,上学真的没意思,再也不能吃了饭随便玩耍了,心想这辈子完了,每天就离不开背书做作业了,因为一念之差而堕入漫漫人生求学之路,什么时候是个头啊!那时的感觉,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还没有踏上人生旅程,就想“躺平”了。看来,“躺平”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这是一个关于我的真实的故事。别人记得的都是令人难忘的毕业时刻,在我的潜意识深处留下的只是上学的烦恼。后来小学毕业了,怎么毕的业反正是忘了,倒是记得又到防震棚里上初中了。初中辛苦两年怎么毕的业也忘了,只记得又在重点中学上了高中;高中毕业没有,我现在也没有弄清楚。因为我们那时高中两年制,高二考上了大学就毕业,考不上就继续上。反正我上了四年高中,毕业没有也是一本糊涂账,因为大家只关心自己被录取没有。考上大学的欢天喜地,可能是应母校之邀出席了令人激动的毕业典礼,考不上大学的就只能躲在家里干农活了。毕业都是别人的事,留给自己的,就是等着上学。好不容易拿到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京城,原来的那些同窗们都陆陆续续远走他乡上大学了,剩下几个顽固分子继续上补习班。听说最能战斗的好像念了10来年高中,这样的同学怎么毕业的,只有天知道。进了大学,好不容易熬了四年,准备参加毕业典礼,可当年的班干部人缘不佳,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搞个同学之间的什么告别式的毕业仪式,只是平时几个要好的同学相互之间帮着拿拿行李,算不上十八里相送,差不多800米相送。等到从社科院研究生院毕业,正好赶上那年的风波,同学们之间是怎么告别的也忘了,反正大家都是作鸟兽散了。博士毕业因为念的是在职,所以,博士班里有几个同学也搞不清楚,等到30年后偶尔同学聚会相互寒暄时才发现,原来还是30年前的同窗。当然,好多都做了大官,发了大财。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同学就不敢冒然相认了。总之,一句话,我这辈子就没有觉得自己从学校真正毕业过,没有任何毕业的仪式感残留在记忆深处。您说,该谁谁不要揶揄两句开开心。所以,同学们,我说,真的羡慕你们,你们真的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毕业了。今天,我以法学院院长的身份庄严和正式地宣布,同学们,你们真的毕业了。欢呼吧!如果你感到高兴,请你拍拍手;如果你激动不已,就准备和其他同学一起高唱《毕业歌》吧。说完了毕业的事,就是有点不舍上学的事。同学们,在你们离开校园之后,请有空常回来看看。找点回忆,拉点家常。这里有你熟悉的老师,还有那些没有毕业、等着毕业、害怕毕业的同学。毕业是人生一件大事,它意味着您又要匆匆忙忙地奔向人生又一段旅程。不管你在毕业前受过了多少委屈,请记住,您的下一次毕业典礼将会更加精彩。谢谢各位今天毕业的同学,祝福你们每一个人都有人生美好的未来!毕业典礼纪念视频—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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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 | 2022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毕业典礼

法学院的昨天·今天·明天——“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成功召开欢迎关注中国社科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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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举行 | 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2022毕业典礼

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毕业典礼详情点击阅读原文直达毕业典礼直播地址欢迎关注中国社科院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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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焦旭鹏、董坤:“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三场

2022年6月27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三场(2022年第9场)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焦旭鹏副研究员、诉讼法研究室董坤研究员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二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指出,刑事法是法律体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问题有其独特性,具有专题研讨的价值。本次论坛聚焦“刑事法的法典化”专题,邀请焦旭鹏、董坤两位主讲人分别就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研究进行分享。焦旭鹏副研究员以“法典化、解法典化与刑法立法科学化”为题目展开演讲。他介绍了我国刑法从革命刑法、建设刑法到风险刑法的发展历程,并对一元立法与多元立法两种刑法立法模式进行分析。他认为,多元立法,即采取刑法典、特别刑法、附属刑法并存的模式,更有利于维护刑法典的稳定性、权威性与内外体系协调,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也能兼顾刑法立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在我国未来刑法典编纂中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可对刑法总则性质的条文、分则中自然犯相关条文、法条用语不科学等问题进行全面修订,并可在具典型意义的实质性附属刑法立法上有所突破。当然,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的立法方式还存在争议,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董坤研究员以“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问题与路径”为题发表演讲。他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背景及现有规范情况,指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已经具备了法典的基本框架,总体内容比较全面科学,但仍存在规范性、完备性、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进程中,应当注重日常用语和法律用语的有效结合,将实践中运行良好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吸收到法律条文当中,妥善协调刑诉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兼顾法典的统一性。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认为,我国刑法在法典化进程中处于“再法典化”的阶段,应处理好刑法典和其他单行立法的关系,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和创新,实现刑法结构的立法科学化,完善刑事处罚体系,不断推进罪刑相适应。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晨琦指出,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刑事司法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在讨论中,谢增毅就刑法采用多元立法模式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进行提问,张志钢就国外应对立法膨胀问题的现状及经验进行补充说明,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灿华认为附属刑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仍有待探讨。两位主讲人分别对点评和提问进行了回应。论坛最后,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表示,不同部门法领域的法典化路径和立法重点存在差异,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已存在具有法典性质的基本法,因此其“再法典化”也面临和其他部门法法典化不同的立法重点。法典化的目标也并非编纂一部囊括所有相关规范的法典,而应处理好法典与其他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兼顾法典的稳定性与规范的灵活性。本次论坛有助于加强不同领域青年学者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希望两所青年科研人员继续加强法典化问题研究,推动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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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卢超、岳小花:“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二场

2022年6月13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二场(2022年第8场)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卢超副研究员、生态法研究室岳小花助理研究员主讲,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主持,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共三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翟国强副所长指出,法典化是制度定型的重要标志之一,自民法典通过以来,各部门法纷纷加强法典化研究,行政法和环境法的法典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本次论坛聚焦“公法的法典化”专题,邀请卢超、岳小花两位主讲人分别就行政法、环境法领域的法典化研究进行分享。卢超副研究员以“行政法典的本土挑战与困境”为题目展开演讲。他介绍了行政法法典化在上世纪80年代的提出背景,以及在后《民法典》时代背景下重新倡导制定行政法典的学界动向。他将行政法典的编纂思路区分为“全部规范法典化”“行政法总则+行政法各分编”以及“行政程序法典”三种不同的立法进路,并结合比较法视角对三种进路进行了利弊分析。最后,卢超副研究员进一步阐述了行政法典与“新行政法”的政策导向、行政法典与“试验主义”的国家治理模式之间可能存在的张力及疏解之道,并指出中国应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典化模式,推动行政法治不断完善。岳小花助理研究员以“环境法典编纂的‘名’与‘实’:域外经验与本土实践”为题发表演讲。她介绍了国外环境法典的编纂情况,并指出目前各国环境法典名称及内容并不统一。在名称上,存在“环境法典”“生态法典”及“生态环境法典”三种立法方案;在内容上,存在以行政部门权限作为范围边界、以环境利益作为选择依据、综合全面纳入三种编纂模式。她认为,环境法典编纂应当立足本国实际,妥善解决法典封闭性与环境法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处理好环境法典与现有环境立法的协调问题,努力编纂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典。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李霞副研究员指出,编纂行政法典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学界对于行政法典的法律定位、体系容量、篇章结构、实现路径等问题尚未完全形成共识,如何编纂一部符合行政法发展规律的行政法典还须持续探讨。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研究员指出,制定环境法典应当立足社会需要,厘清“环境”“生态”等基本概念的具体含义,体现环境法的核心精神和基本原则,稳步推进环境法的法典化进程。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忠利认为,在吸收借鉴域外编纂经验的同时,应当认识到我国环境法典所具有的本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的特色。他还就我国区域性生态环境立法与环境法典间如何协调提出了问题。在讨论中,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林潇潇就环境法典编纂的必要性及编纂难度发表观点,《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田夫副研究员就行政法与法典化、法教义学之间的关系进行提问,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研究员邓丽就法典的积极意义提出看法。两位主讲人分别对点评和提问进行了回应。论坛最后,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表示,法典编纂是一项系统的立法工程,需要立足本国实际、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法治发展规律,不同部门法的法典化模式及其体例结构存在差异,同时也可以相互学习和借鉴。本次论坛有助于加强不同领域青年学者在“法典化”问题上的交流探讨与相互启发,希望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加强各部门法法典化的研究,积极参与国家法典编纂工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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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夏小雄、王天玉:“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一场

2022年6月7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一场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夏小雄副研究员、社会法研究室王天玉副研究员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共二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对本次论坛的主题作简要介绍。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民法典为其他领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也提出,“研究启动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当前,加强部门法法典化的研究意义重大。本次论坛聚焦“私法的法典化”专题,邀请夏小雄、王天玉两位主讲人分别就商法、劳动法领域的法典化研究进行分享。夏小雄副研究员以“商法法典化的理念和路径”为题发表演讲。他认为,讨论商法典是否必要,需要从历史维度和体系维度进行思考。从比较法看,商法典与特别商事立法之间并不冲突,商法典立法是当代商法发展的主导形式,是实现商法体系化的根本路径。我国商法法典化可以以“企业”等概念为基础进行体系构建,通过商法通则立法、商法部门法的体系化修订等措施逐步推进法典化进程。王天玉副研究员以“劳动法法典化:起因、目标与挑战”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劳动法法典化的必要性主要源于劳动就业领域的法律体系不完善、劳动者的权益缺乏保障、数字时代劳动变革对制度保障的需求等原因。劳动法法典化的目标在于明确法律的调整范围,完善主要劳动形态的典型合同类型,完善劳动法的体系以及劳动就业立法权的重新配置。目前我国劳动法法典化还面临着法典定位、立法路径、立法资源、规范结构、体系衔接、执行机制等方面的挑战,有待进一步研究予以解决。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博士后王琦对夏小雄副研究员的观点表示赞同,他认为以“企业”概念为基础构建商法典体系能够规避“商人”或“商行为”概念带来的不确定性,而在制定商法典时如何协调与民法典和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仍值得进一步探讨。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研究员邓丽表示,法典化研究对于推动部门法规范的体系化以及学理研究和学科建设具有重大作用。在讨论中,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研究员栗燕杰就法典化后私法与公法交叉领域问题如何协调解决进行提问;法学研究所经济法研究室副研究员肖京就法典化的必要性与复杂性进行阐释,并提出具有总则性质的“小法典”模式的积极意义;谢增毅研究员就“企业”与“商人”概念的实质区别及“小法典”模式是否成为法典化主流趋势进行提问;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研究员董文勇就劳动法典的稳定性和实践的变动性之间存在的矛盾进行提问。两位主讲人分别就点评与问题做了回应。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表示,不同部门法领域的法典化研究存在共性的问题,例如21世纪法典化的必要性、法典体例结构的基础和相互借鉴、法典如何体现时代要求和中国特色等等。本次论坛有助于加强不同领域青年学者之间的交流探讨和相互启发。感谢主讲人、点评人及参会人员的精心准备,希望今后沙滩青年论坛能够越办越好。—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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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孙禹:刑案中,应允许被害人律师更早介入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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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刑法典》编纂的具体构想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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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贾茵、张鹏、刘雁鹏:青年科研启动项目成果汇报

2022年4月19日,由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第四场举行。论坛邀请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贾茵、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鹏、法学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雁鹏分别就各自主持的院青年科研启动项目的成果——“‘多规合一’的法治出路与城市更新的未来”“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的体例与结构”及“中国人大立法透明度评估报告”做了主题发言。论坛由法学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国际法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及两所30余名青年科研人员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对三位主讲人及其演讲主题进行简要介绍。在演讲环节,贾茵梳理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三大类空间规划,并介绍“多规合一”的概念,指出目前我国各类规划存在编制标准不同、期限不同步、数据不共享、央地权限分配不协调等问题,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性法律缺失的过渡时期,使用“技术路线”作为解决方法既有优势也有局限性。此外,贾茵提出,未来我国城市更新制度应坚持法治原则,寻求土地开发权转让、建立博物馆城市等新型更新措施。张鹏介绍了关于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体现形式的三种不同见解,认为研究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可以制定《知识产权法典》为目标,关键问题在于采取何种体例与结构。张鹏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对第三人效力”及“跨境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管辖”两个问题为例指出,在程序规则上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存在共通性,但在实体规则上很难提炼出具有总则意义的规则。并对未来我国《知识产权法典》的结构提出了构想。刘雁鹏首先对中国人大立法透明度评估的评估原则、对象、方法等做了说明,并根据项目组测评得出的排名介绍了立法透明度评估的总体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透明度评估中表现亮眼,各省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信息公开、科学立法信息公开、民主立法信息公开、立法优化信息公开四项指标的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公开情况与所在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匹配。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刘雁鹏提出了建立公开平台、明确公开目的、确定公开标准、网站内外分离、提升用户思维等提升人大立法透明度的建议。在讨论阶段,法治国情调研室助理研究员王祎茗就在立法工作中借鉴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思路,科研处沈倩博士就我国专利纠纷的管辖权标准及与国际诉讼管辖权的协调,法治国情调研室副研究员胡昌明就知识产权案件与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差异及知识产权法典化的意义,法治国情调研室副研究员王小梅就涉及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审查,《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余佳楠就各类知识产权诉讼程序如何区分等与主讲人进行了讨论与交流。论坛最后,翟国强副所长表示,沙滩青年论坛给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创造了展示自身学术能力的机会,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青年人参与交流,并将交流中碰撞出的思想火花转化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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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贾元:预防性刑法观对立法的启示”举行

2022年5月31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预防性刑法观对立法的启示——以预防性监禁制度为切入点”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贾元博士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表示,在线上举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为两所科研人员提供了在疫情期间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感谢两所青年人员的积极参与。他还对主讲人贾元博士的学术经历及科研成果做了简要介绍。在演讲中,贾元介绍了刑法预防性面向的四个发展趋势,即预备行为实行化、危险行为犯罪化、法益保护提前化、刑事处置前置化,并指出目前我国学界对处罚领域的预防性刑法理论关注较少。她认为,我国刑法目前采用的一元制惩罚模式难以应对预防新的高风险犯罪的需求,并引用国内外实际案例来证明建立预防性监禁制度的重要性。她指出,预防性监禁制度具有不定期性、期限灵活、处分可修改、适当性四项基本特征,该制度的适用只能以有高度再犯危险、难以矫正或者不适合通过刑罚手段进行矫正的特殊类型行为人为对象,且必须遵守人权保护的边界。演讲最后,她还从制度落实角度对预防性监禁制度的合宪性进行了分析。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认为,预防性监禁制度这一选题兼具现实性与前瞻性,有很大的探讨空间。同时这一制度可能对我国传统刑法制度逻辑带来挑战,其可操作性需进一步讨论。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对主讲人的观点表示赞同,认为预防性监禁制度能够推动我国刑事制裁体系二元机制的形成。他还对预防性监禁的两种模式做了补充介绍。在讨论中,《法学研究》编辑部副研究员李强指出,若将预防性监禁制度引入我国,应注意避免过分扩大适用范围等问题;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董坤研究员指出预防性监禁与刑事诉讼法中的预防性羁押存在区别,如何评估犯罪人再犯风险值得研究;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王祎茗提出,可以用一定的社会管理方式创新实现预防犯罪的效果。主讲人贾元就点评与问题做了概括回应与解答,感谢大家对此选题的肯定与建议。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表示,本次论坛选题新颖,涉及刑法、人权法、行政法等多个研究领域,对未来我国立法完善具有借鉴意义。感谢主讲人、点评人及参会人员的精心准备,期待更多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论坛。—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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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论我国刑法对性侵男童与性侵女童行为的平等规制

其四,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之间自愿发生性关系,且双方年龄差不超过三周岁的,或者虽然年龄差超过三周岁但情节轻微的(如偶尔自愿发生性关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做出罪化处理。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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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余佳楠:网络治理的私法路径:妨害人责任及其合比例性

沙滩青年论坛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2022年5月24日,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网络治理的私法路径:妨害人责任及其合比例性”在线上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环球法律评论》编辑部编辑余佳楠博士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及两所青年科研人员30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谢增毅副所长指出,在因疫情暂停返所期间通过线上形式继续举办沙滩青年论坛,有助于降低疫情影响,推进两所科研工作继续开展,为两所青年科研人员提供了学术交流的机会,感谢各位科研骨干及青年学者的积极参加。他还对主讲人余佳楠博士的学术经历及科研成果做了简要介绍。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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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完善社会保障法治 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及座谈会举行谢增毅:劳动者社交媒体言论自由及其限制谢增毅:二孩政策与社会法及其制度的完善谢增毅: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及其规则建构书林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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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董坤:司法救助,应打破“信息孤岛”现象

刘仁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研究员;董坤,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诉讼法室副主任、研究员。来源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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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佳: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体系——基于数字时代个体权利的多维观察

姚佳:兼顾人文关怀与时代发展的婚姻解除制度姚佳:知情同意原则抑或信赖授权原则——兼论数字时代的信用重建《有话》演讲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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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翔、刘仁文:犯罪专业化及其对累犯和再犯精准化量刑的启示

汪晓翔,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珠海经济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研究人员;刘仁文,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研究员。来源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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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王祎茗: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社会治理的两条路径

沙滩青年论坛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2022年3月1日,由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社会治理的两条路径”在法学所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查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王祎茗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及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共30余名青年科研人员参加了论坛。论坛开讲前,莫纪宏所长做了简短讲话。他充分肯定了举办沙滩青年论坛的重要意义,鼓励两所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他指出,沙滩青年论坛的举办为两所青年科研人员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有利于加强青年科研人员间的沟通与联系,对两所未来学术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谢增毅副所长对创办沙滩青年论坛的初衷和设想做了说明,希望能够以轻松、活泼的论坛形式构建学术创新和探索的思想交流平台,体现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心系“国之大者”的使命与担当。随后,王祎茗助理研究员以“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互动:社会治理的两条路径”为题做了演讲。她结合自己的研究,对法院司法信用制度以及参与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实践进行了介绍,肯定了法院司法信用制度的积极意义和成效,并运用实际案例指出司法信用制度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对促进司法治理与信用治理的良性互动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演讲之后,参加论坛的青年科研人员就信用治理的主题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法治战略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贾茵就美国征信制度与我国发展状况的不同,诉讼法研究室研究员董坤就刑法领域信用制度的运用,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就信用惩戒措施的比例原则,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就信用手段的附随效果,生态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林潇潇就信用惩戒的实践案例,法理学研究室助理研究员李广德和法治国情调研室研究员田禾就裁判文书上网对信用制度的影响,法制史研究室副研究员王帅一就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手段,法治国情调研室研究员吕艳滨就境外信用制度运用等进行了发言和讨论。论坛最后,谢增毅副所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本次论坛是沙滩青年论坛的第一讲,氛围轻松、研讨深入、视角多元、内容丰富,为今后积累了经验,论坛取得了预期效果。感谢青年同仁的大力支持和科研处的精心组织,期待论坛越办越好。欢迎关注中国社科院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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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青年论坛 | 孙南翔、马金星: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

沙滩青年论坛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2022年3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举办沙滩青年论坛之“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专题。本次论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小妹研究员主持,孙南翔副研究员、马金星助理研究员主讲,国际公法研究室主任蒋小红研究员、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点评,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翟国强研究员及两所近30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在主讲环节,孙南翔副研究员以“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初探”为题进行分享。他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应重视对国际公共产品的提供,解决好合法性和合理性的二重价值问题,探索立法、行政、司法等的功能配置,并加强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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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程滔:用重药还是用良药?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交往的尺度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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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平台用工劳动权益保护的立法进路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及座谈会举行谢增毅:劳动者社交媒体言论自由及其限制谢增毅:二孩政策与社会法及其制度的完善谢增毅: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及其规则建构书林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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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国际条约的司法适用: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举行

2022年1月20日,“中国对国际条约的司法适用: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以在线形式成功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会议也是三家单位联合主持的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背景下的国际条约适用问题研究”的一项重要活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四中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东南大学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20余人参会。与会嘉宾围绕中国法院适用国际条约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热烈讨论,为完善中国适用国际条约的制度设计、提升审判实务水平积极谏言。会议分为主旨报告、专家研讨、自由发言和会议总结四个阶段。主旨发言主旨报告环节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副研究员主持。张文广主任主持主旨报告环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余晓汉法官、北京四中院民事审判庭梅宇法官、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戴瑞君研究员先后做了发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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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建设职场个人信息的“安全港”

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及座谈会举行谢增毅:劳动者社交媒体言论自由及其限制谢增毅:二孩政策与社会法及其制度的完善谢增毅: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及其规则建构书林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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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综述 | 刘仁文、邹玉祥:刑事理论及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2021年刑法学研究综述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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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12月10日至11日,中国入世二十周年与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本次研讨会是“中国社科论坛(2021)”系列活动之一。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共同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世界贸易组织副总干事张向晨,在线上做开幕致辞;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中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特命全权大使李成钢、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教授罗伯特·沃尔夫做特邀报告。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主持。开幕致辞环节高培勇院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中国深度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历史新阶段。中国的加入,使得世界贸易组织真正成为一个全球的、普惠的、互利共赢的国际组织。高培勇表示,随着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蔓延,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的挑战。当前,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全球经济治理中的核心平台,对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全面实现国际法治,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我们应坚定不移维护真正的多边主义,毫不动摇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高培勇院长致辞王其江副会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入世20年来,面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坚定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国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为世界发展作出贡献。下一阶段,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多边贸易体制;要坚持核心和根本利益,统筹推动国内改革开放和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协同发展;要强化研究引领,积极为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朝着正确方向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王其江副会长致辞卢鹏起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既成就了自身发展,也惠及了全世界。当前,多边贸易体制的决策机制失灵、领导力真空、包容性欠缺等深层次问题凸显,世界贸易组织亟待改革。为解决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的挑战,我们不仅可利用诸边方式开展灵活务实的谈判,还应继续坚持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以实际行动践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完善。卢鹏起线上致辞张向晨在开幕致辞中表示,中国长期在维护世界贸易组织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广大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对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充满期待。世界贸易组织及其成员希望中国以入世20周年为新起点,继续扩大对外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张向晨线上致辞陈国平书记主持开幕式特邀报告环节江必新在特邀报告中指出,中国入世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开放是硬道理,中国应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法治经济”体制机制。站在新的历史时点上,我们尤其应处理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与构建公平合理国际经济秩序的关系,处理好制度自信与文明互鉴的关系,处理好独立自主与善于利用“两个资源”的关系,处理好国内的法律权威与尊重国际条约的关系。江必新作特邀报告李成钢在特邀报告中表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多边贸易体制进程中的重大事件。中国的快速发展为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应对世界贸易组织的危机,各方应跳出地缘博弈的思维定式,确保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符合164个成员整体利益的需要,特别是应尽快推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正常运转,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真正成为开展贸易领域新议题谈判的国际组织。李成钢在线作特邀报告罗伯特·沃尔夫教授在特邀报告中表示,中国在恢复和完善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和争端解决功能上能够扮演关键的角色。世界贸易组织的改革需要回应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客观需求。罗伯特·沃尔夫教授建议,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可尝试通过诸边协定的方式推进贸易领域新议题的谈判。在开展贸易领域新议题的谈判中,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应尊重其他成员的经济制度,保障规则谈判中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程度。罗伯特·沃尔夫教授在线作特邀报告来自德国、法国、瑞士、加拿大、瑞典等国和外交部、商务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机构的近50名中外专家学者,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中国入世二十年与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法治保障”“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中国与WTO改革”“WTO改革与全球经济治理”“全面开放新格局与加强国际法研究”“贸易、环境和劳工标准”等议题进行了研讨,并总结了中国入世以来践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探讨了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和百年变局交织背景下完善多边贸易体制的问题。欢迎关注中国社科院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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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钱蕙:刑法扩张视角下犯罪分层的路径选择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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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邹玉祥:完善立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

《网络犯罪的司法面孔》前言莫纪宏、刘仁文、吕艳滨研究员受邀点评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新闻张志钢、刘仁文:2020年刑法学研究主要议题回顾析案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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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增毅:职场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制重点——基于劳动关系的不同阶段

intrusive)的方法可以实现相同的结果。对工人持续的视频监控只在罕见情形下具有正当性。在法国,用于控制雇员活动的技术系统的使用必须具有合法目的,且与目的成比例。在波兰,其《劳动法典》第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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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2021年11月16日,为纪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一周年,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同时研讨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的发展之道,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在京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大会”。来自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相关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杂志社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和专家,以及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法学网等社会智库和媒体的代表参加会议。会议致辞在会议致辞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书记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原副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培林,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景汉朝,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甘藏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姜培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常务副理事长莫纪宏等,先后致辞。这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副理事长陈国平主持。高培勇首先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和谢伏瞻院长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欢迎。他指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一周年这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时间节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学术研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理论内涵、深厚的历史底蕴、鲜明的中国气派、饱满的时代精神,将激励我们更加自觉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谢伏瞻院长在今年的院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加强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具有我院特色的国家高端智库体系,并明确提出积极申报政法等领域的智库培育单位。会后,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在第一时间,向院里提交了建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工作方案。院党组经认真研究认为,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并以此为平台展开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符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需要,符合党中央对社科院的定位要求,符合社科院对智库工作发展的长远规划,批准了工作方案。经过前期的精心筹备,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在今天正式宣告成立,这是社科院智库建设和两所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他指出,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依托单位,法学所和国际法所一直注重发挥党和国家法治领域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在撰写要报、参与立法、承接交办委托课题等多个方面表现突出,为智库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他对办好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时刻牢记国之大者,直面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三是坚持规范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出优秀智库成果的体制机制;四是坚持创新精神,推动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李培林指出,一年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是中国社科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部署,也是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建设、为党和国家决策提供强有力智力支持的需要。近年来,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充分发挥智库功能,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活动,组织撰写对策性研究报告,主动承担智库课题等,成绩斐然,这些成绩是办好办强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保证。智库今后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系统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现实问题、理论问题,总结经验,为顺利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重大任务,破解实践难题提供智力支持。景汉朝指出,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中,中国社科院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并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必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宣传贯彻进一步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理论清醒才能立场坚定,我们要认真从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国家结构、文化传统、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等方面深刻认识中国国情与西方国家国情的区别,真正理解为什么必须走以及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吕忠梅表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原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实践深化和科学运用。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对于编撰环境法典已经达成共识,一致高度赞成启动立法工作,遵循适度法典化的路径,采用类型化、体系化的立法制度,借鉴外国环境法典编撰的经验,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生态智慧。但共识之下面临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期待中国社科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能够多关注环境法学发展、环境法典编撰,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动相关研究找到共识之路提供新的成果。杨临萍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人民至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进一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成立,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平台,必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陈国庆表示,中国社科院专门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对于全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研究,解决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意义。新时代就要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建设平安中国、少捕慎诉慎押、智慧检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希望未来与全面依法治国智库以及法学所、国际法所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加强资料交换和成果共享,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调研结合,共同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王其江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社科院及法学所、国际法所几代学人一直为中国法治事业奉献心血;今天,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成立标志着智库建设又上新台阶,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必将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中国法学会也承担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光荣使命,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些研究离不开各界同仁的大力支持,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得到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和两所的鼎力相助。甘藏春表示,中国社科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成立,为全面依法治国事业增添了生力军,将在中国法学界引起强烈反响。智库建设具体依托的法学所、国际法所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有着丰厚的学术积淀和良好的历史传承,名家大家辈出,具有办好智库的独特优势。未来智库要办出特色、办出成绩,必须进一步推动基础研究和对策研究相融合,建议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理论阐释和体系阐释;二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来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三要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国外的法律制度。姜培茂指出,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是中国社科院推动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智库抓住难得发展机遇,迅速推出优秀研究成果,做到高起点起步、高水平推进、高标准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和宣传。要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树立创新意识和政策导向,提升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认识,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治国实践的规律性总结。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对智库研究加强全过程规范,切实提高研究水平、推动内容创新,增强服务党和政府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研究成果的思想分量、对策质量、价值含量。马怀德表示,中国社科院是我国层次最高、规模最大、成果最丰硕的一个重要智库,法学研究所和国际法研究所为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一周年之际,中国社科院依托两所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这个法学专业化智库,有其独特的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在学习贯彻、宣传阐释、解读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将发挥的作用,令人充满期待。未来搞好智库建设,应该报实情、讲真话、出良策、解难题,致力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当中,切实发挥资政建言、服务社会、引导舆论等智库作用。莫纪宏在致辞中,代表因在中央党校学习而未能与会的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理事长王灵桂同志以及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向到会的各位来宾致以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他表示,在深入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内涵的基础上,为科学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贡献理论方案,是法学界、法律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中国社科院党组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应运而生。今天的大会,既是对过去几十年发生的法治故事的回望和品味,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宏伟蓝图的谋划和期待。感谢时代给法律人创造了优异的法治人文环境,让法治新理念新思想得以源源不断地流出。衷心希望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能够继续谱写更多、更好、更传奇的中国法治故事。揭牌仪式在随后举行的揭牌仪式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主任姜培茂共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揭牌。主题研讨在主题研讨单元,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长崔建民,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秘书长张冠梓,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廖凡,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黄文艺,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王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参事焦洪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政法学部副主任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北京卓亚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王致等,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建设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这一单元由莫纪宏所长主持。崔建民表示,成立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是中国社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研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法学所、国际法所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法学研究领域的一件大事。长期以来法学所、国际法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在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希望智库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开展前瞻性的研究,提高精准化决策服务能力,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服务。作为全院智库建设的主管部门,科研局将按照专业化智库建设的有关部署,积极提供政策支持、业务支持和渠道支持,与两所一道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智库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法学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的新高地。张冠梓表示,法学所、国际法所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一直发挥着中央决策思想库和智囊团的重要作用。从改革开放初期推动重建法制观念、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到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开展人权理论和对策研究,再到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编纂民法典,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各位同志的研究成果一直引领中国法治观念的不断创新。今年两所的要报工作在数量和质量上又有了很大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智库主要依托两所力量成立,可谓恰逢其时,必然大有作为,迈上新的历史台阶。为提升决策影响力,未来智库的发展应注重紧密服务法治实践和中央决策部署开展研究,统筹推进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有机融合,加快推进涉外法治研究。廖凡表示,中国社科院目前已建立起国际与国内联动、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智库方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智库建设新格局。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正式成立和揭牌,为智库方阵增添了非常重要的生力军。未来做好新型智库建设,一要推进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的结合,有基础理论做支撑,应用对策研究才能在人所共知处提出新主张,在不为人知处提出新观点;二要坚持单兵作战和团队作战相结合,以两所研究队伍为基础,整合社科院内外的力量,必要时邀请国外专家加盟;三要促进国内法研究与国际法、外国法研究有机结合。黄文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培养法治人才、培养什么样的法治人才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化、系统化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七新: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定位,法治思想培养的新方针,法治人才培养的新体系,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建设的新方向,法治人才培养的新任务,法学教育教学的新思路,法学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要求。相信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必然成为重要的新生力量,发挥资政建言新作用。王轶对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特别高兴来到法学所这个神奇的小院,在人大读书的时候就经常过来学习求教,期待智库能够取得丰硕成果。他认为,对于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来讲,最核心的任务之一就是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回答中国法学知识的来源问题,这个问题回答好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的问题才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解答。焦洪昌首先对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表示最真诚的祝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希望与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密切合作,共同开展有关研究。他建议,全面依法治国智库要着重研究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面临的具体问题。在进教材方面,要研究如何让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融入法治教材,而不是贴标签、两张皮;在进课堂方面,要研究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课程时,如何实现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的统一;在进头脑方面,要研究如何让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入脑入心。李林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以及全面依法治国智库建设,应该放在当下法治中国建设的两大平台下展开。第一大平台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六大转型升级:一是从五四宪法到2018年宪法修正案,二是从“制”到“治”的转变,三是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十六字方针的转变,四是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建设法治体系的转变,五是从法治国家到法治中国的转变,六是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转变。第二大平台是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和法治建设的五大任务,即创新法治理论、贯彻法治思想、落实法治部署、推进法治实现和实现法治目标。陈甦围绕“突出社科院特点,打造新智库品牌”谈了三点意见。第一,智库建设要与法学三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的融合发展。要将三大体系建构和研究最新成果作为智库效能的重要增长点,同时注重从实践当中提炼出标识性概念。第二,智库建设要维护学术信用。智库学者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要与自己长期的深入研究和深思熟虑相联系。第三,增强智库的服务能力,包括发现法治实践中问题的能力、进行阐述和分析的能力、提出有效建议的能力、整合利用资源的能力。孙宪忠首先祝贺全面依法治国智库的成立,并对智库建设提出四点希望:一是智库研究要务实,避免大话、套话和空话;二是智库建设要重视整合利用多个法学学科的资源和力量;三是智库研究要多关注民生,研究生态、健康、教育等领域的重要法治问题;四是智库要多向实践学习,不能在书斋里研究治国的方法。王致作为社会智库代表对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表示了热烈祝贺,期待智库之间加强联系与合作。她分享了从事智库工作的体会,认为智库是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高端智力服务机构,智库建设要以国家富强、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以学术为基础,与现实问题相结合,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标,出真知灼见,多提建设性意见。她建议,智库建设一要注意前瞻性,二要注意培养青年人才,三要注意经费投入,四要建立常态化的跨学科交流合作机制。会议最后,莫纪宏所长以“感动、感谢、感慨”为关键词发表了简短的感言,对各位致辞人和发言人,以及莅临指导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郑淑娜等领导、专家和嘉宾,表示衷心感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大会”在掌声中圆满闭幕。据悉,中国社会科学院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院级专业化智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王灵桂同志担任理事长,法学所所长莫纪宏担任常务副理事长,法学所国际法所联合党委书记陈国平、法学所副所长李洪雷担任副理事长,李洪雷兼任秘书长,张锦贵、刘小妹、李忠担任副秘书长。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成立后,将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和两所联合党委的领导下,以提交要报和立法建议、发表理论宣传文章、出版系列研究报告和论著、主办论坛、承接课题、共建实践基地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提高服务党和国家法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领域理论创新、资政建言、话语构建、舆论引导、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中国法学网投稿邮箱:iolaw1958@cass.org.cn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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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仁文、曹波:人工智能体的刑事风险及其归责

—刘仁文:我国行政拘留纳入刑法体系构想刘仁文:刑事案件另案处理的检视与完善刘仁文、庄绪龙:专门法院:打造中国司法新名片刘仁文、邹玉祥: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阅卷权刘仁文:网络新犯罪及其司法应对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