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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人速转!我县就延迟企业复工、农贸市场复市、学校开学下达指令
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号令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决定、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农贸市场复市、学校开学下达指令如下:
1、全县范围内所有企业、农村集市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0时前复工(复市)。
2、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加工、供应等行业)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以及确需提前复市的农村集市,必须向属地党委政府申请,经县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复工(复市)。
3、对于经审批同意复工开市的企业、单位、集贸市场,要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消毒、员工防护、体温检测等工作。属地党委政府要监管指导企业、单位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4、学校开学按照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执行,严禁任何学校、组织提前开学。
5、属地党委政府、工信、商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本令自2020年1月28日起施行,
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宁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