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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招嫖,电信诈骗!鹰潭这起案子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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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日

余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

网络招嫖电信诈骗案


2019年8月至9月间,被告人涂某华租用鹰潭市余江区冠锦城牡丹苑一房间,购买手机、银行卡、色情小卡片等作案工具,由其丈夫被告人周某光散发色情小卡片发布虚假招嫖信息。涂某华利用电话、微信与被害人联系,后以先行收取押金、服务费、交通费等为由,让被害人在微信群聊中发红包,并由周某光领取红包,共计骗取他人钱财人民币9600元。2019年9月25日,被告人涂某华、周某光被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涂某华、周某光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已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


余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涂某华、周某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涂某华、周某光归案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涂某华、周某光多次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其退赔了各被害人的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涂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周某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近年来,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网络上有许多虚假信息,本案中的被告人就是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的“招嫖”信息,借招嫖之名实施诈骗,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针对此类骗局提醒广大群众,在上网时发现此类信息不要去理会,要洁身自爱。同时,要增强个人信息保密意识,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随便接受陌生人的要求,同时,一旦不慎遭遇此类骗局,一定第一时间报警,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


鹰潭中院综合自余江法院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鹰潭中院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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