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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躲猫猫”把自己玩进了牢房,什么情况?


为躲避执行

“老赖”们想方设法

用尽各种规避手段

有的转移、隐匿财产

有的外出躲避、逃避执行

有的更换手机号码...

跟法院玩起了“躲猫猫”


那 么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

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不仅道德上受到谴责

生活中也将受到多方限制

严重的将触犯法律被判刑坐牢!

不信一起来看看

鹰潭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2016年


刘某某因经营不善,分别于3月、4月、5月向其朋友吴某某借款80万元、30万元、35万元,约定借期半年,半年后,吴某某向刘某某催还借款,刘某某始终不还,无奈2017年吴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2017年6月29日


余江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刘某某偿还原告吴某某借款本金14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且逾履行期限后


吴某某找到刘某某要求其按判决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刘某某拒不履行,且将吴某某的手机设置为黑名单,吴某某见此状便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立刻立案执行,经过几次与被执行人刘某某交涉,刘某某不按规定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也不按约定到法院说明情况,反而更换手机号码,与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甚至威胁申请人吴某某:“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便永远不会还你的钱,你的家人给我小心一点。”得知情况后,执行法官引导申请人吴某某启动刑事自诉程序,启动全网追逃,逮捕被执行人刘某某。


2020年9月13日


在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的协助下,于上饶市信州区某酒店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抓获。现刘某某被羁押于鹰潭市余江区看守所。



法院判决


2020年10月23日,余江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不服,向鹰潭中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案件承办法官提审了被告人刘某某,审理查明的事实和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相同,且刘某某依旧没有偿还吴某某借款的意愿。据此,鹰潭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面对法院裁判文书,始终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切莫将其当成一纸空文;面对法院强制执行,要主动积极配合,保持解决问题的态度,切莫一心只想规避执行;唯有直面现状,配合执行,主动履行,方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鹰潭中院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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