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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会

2018-03-13 大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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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动员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大中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王向阳、刘家玉、潘志奎、皮晓玲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省院“一年一个专项”的重要举措,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就是保护经济发展,县委书记张瀚时同志对此项工作专门作出“请狠抓落实”的批示。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为全县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落实省院、市院关于此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侦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公诉部门要充分发挥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民行部门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形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多元化格局;控申部门要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依法化解产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亮点和做法,为专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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