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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气办通报5月全省降尘监测结果 2市及54县(市、区)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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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降尘监测工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对2019年5月全省降尘监测结果进行了通报,该月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的邢台、邯郸两设区市及54个县(市、区)被通报批评。

具体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各市降尘监测结果

5月份,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降尘量范围在4.9-10.7 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为7.7 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28.0%。邢台、邯郸市建成区降尘量大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对重点区域城市的考核标准9吨/平方公里·月,其它各市建成区降尘量均小于9吨/平方公里·月(详见附件1)。


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5月份,全省168 个县(市、区)降尘量范围在2.8-15.8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平均值为8.6 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9.6%。其中,114 个县(市、区)降尘量小于等于9.0 吨/平方公里·月,占67.9%;54 个县(市、区)降尘量大于9.0 吨/平方公里·月,占32.1%。


降尘量较大的后20名县(市、区)分别为:广宗县、唐山市古冶区、唐山市丰南区、巨鹿县、石家庄市藁城区、清河县、石家庄市新华区、邯郸市峰峰矿区、遵化市、滦州市、隆化县、容城县、武安市、滦南县、元氏县、邯郸市永年区、南宫市、雄县、赵县、唐山市丰润区。


降尘量大于国家和省考核标准的有临西县、邯郸市邯山区、邯郸市复兴区、迁安市、丰宁满族自治县、秦皇岛市抚宁区、新河县、邢台市桥东区、平泉市、邢台市桥西区、迁西县、海兴县、易县、保定市清苑区、安平县、曲阳县、磁县、三河市、博野县、曲周县、石家庄市栾城区、成安县、唐山市开平区、高阳县、保定市徐水区、顺平县、内丘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保定市满城区、涞水县、鸡泽县、文安县、涿州市、石家庄市桥西区等县(市、区)。(详见附件2)



有关要求


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月份降尘量大于9吨/平方公里·月的邢台、邯郸市及以上54个县(市、区)提出通报批评,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大气办要及时将5月份降尘监测结果转发至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降尘监测结果。


(二)降尘量超标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原因和对策分析,提高控尘措施的针对性,健全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提升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降低扬尘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各类尘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监督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放等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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