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5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18县(市、区)被通报批评
近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2019年5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的18个县(市、区)被通报批评。
5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考核排名情况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从好到差的顺序依次是:
保定市
廊坊市
石家庄市
衡水市
沧州市
唐山市
邯郸市
邢台市
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134个县(市、区)5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10名(从第1名到第10名)县(市、区)依次是:
涉县
邯郸市肥乡区
保定市满城区
邯郸市邯山区
隆尧县
平山县
魏县
保定市竞秀区
邯郸市峰峰矿区
安国市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10名(从倒数第1名起)县(市、区)依次是:
邢台市桥西区
唐山市古冶区
邢台县
滦南县
青县
固安县
唐县
迁安市
滦县
望都县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前3名(从第1名到第3名)县(市、区)依次是:
赤城县
蔚县
张北县
空气质量考核排名综合得分后3名(从倒数第1名起)县(市、区)依次是: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卢龙县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
资金奖惩
一是对保定市、廊坊市、石家庄市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对邢台市、邯郸市、唐山市分别扣减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二是对涉县、邯郸市肥乡区、保定市满城区、邯郸市邯山区、隆尧县、平山县、魏县、保定市竞秀区、邯郸市峰峰矿区、安国市分别奖励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对邢台市桥西区、唐山市古冶区、邢台县、滦南县、青县、固安县、唐县、迁安市、滦县、望都县分别扣减50万元、46万元、42万元、38万元、34万元、30万元、26万元、22万元、18万元、14万元。
三是对赤城县、蔚县、张北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卢龙县、秦皇岛市抚宁区分别扣减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按照《办法》释义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不对PM2.5浓度达标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进行资金扣减,相应按排序递补排名不达标的秦皇岛市抚宁区进行惩罚性资金扣减)。
预警提示
按照《办法》第八条规定,对2019年5月份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和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排名倒数第1名的邢台市予以预警提示。
对2019年5月份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或PM2.5 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位列后10名的固安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大城县、武强县、饶阳县、邢台市桥西区、霸州市、涿州市、衡水市冀州区、滦南县、海兴县、唐山市古冶区、青县、迁安市、迁西县、唐山市丰润区、邢台县、黄骅市予以预警提示。
对2019年5月份非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幅度后3名的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秦皇岛市抚宁区、卢龙县予以预警提示。
通报批评
对2019年5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的固安县、邢台市桥西区、霸州市、涿州市、滦南县、安平县、南和县、望都县、清河县、平乡县、任县、青县、邯郸市复兴区、唐县、海兴县、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卢龙县、秦皇岛市抚宁区予以通报批评(剔除PM2.5 达标的县)。
请上述市、县(市、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依法铁腕治污,逐一分析和核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变现状,切实推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同时,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由省大气办组织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有关市政府对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 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固安县、霸州市、涿州市、滦南县、清河县、平乡县、任县、青县、海兴县、卢龙县进行公开约谈。
空气质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