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专项行动 严惩重处涉医疗废物和废铅蓄电池违法违规行为
7月2日,全省开展打击整治涉医疗废物和废铅蓄电池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召开。
会议提出,即日起,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整治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将持续推进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吕竹青、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段云波、省公安厅副厅长冯帆出席会议并就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严惩重处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目标
会上明确了我省打击整治涉医疗废物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在为期3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我省将以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为重点,按照“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突出县级、社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区域,紧紧抓住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关键环节,全面摸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管理状况,健全完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遵规守法意识,有效遏制医疗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切实消除医疗废物管理隐患,确保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安全。
重点任务
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行动推进
打击整治涉医疗废物和废铅蓄电池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分安排部署、摸排整治、重点抽查、总结通报四个阶段。
专项行动中,各地将全面摸排本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情况和存在问题,挖掘问题隐患,堵塞工作漏洞。
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将组成专项工作组,赴各地开展点穴式、解剖式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当地主管部门;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提级办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突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并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吊销执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违法行为
会上对此前开展的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行动进行了再部署。
从今年1月起,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打击整治废铅蓄电池行业非法收集处置行为专项行动。
继续开展打击整治废铅蓄电池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紧盯铅蓄电池经营、使用和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包括机动车和电动车铅蓄电池销售行业、汽车维修厂、4S店、汽车拆解点、汽配销售服务集中区、电动车维修点、废电池收集企业等,以涉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犯罪为重点打击对象,持续发力,深挖大案要案,严打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行为,推动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废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