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上半年劣Ⅴ类断面同比降低14.9个百分点
1月-6月,全省7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断面比例为52.7%,同比升高6.8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5.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8%,同比降低14.9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18.9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我省按照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流域治理的思路,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我省着力强化流域水环境治理,组织各地制定辖区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保障方案,逐一明确管控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唐山、廊坊、邢台三市开展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
截至目前,全省37个不达标水体中35个完成年度改善目标任务,列入整治范围的58条重污染河流(段)53条已达标,43条城市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任务,剩余5条正在整治中。
我省制定出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对4月、5月排名后三的4个设区市共扣减资金1200万元,对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的廊坊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定州市、涿鹿县进行公开约谈。
1月-5月,省本级累计扣缴跨界断面生态补偿金3390万元。
我省深入开展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行动,大力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园区外涉水企业摸底排查,制定入园进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省7526座加油站、30361个地下油罐全部完成防渗改造。
下一步我省将聚焦地表水水质改善年度目标,对74个国考断面,逐一进行分类分析,一个断面一个水质保障方案,同时,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快重污染河流、不达标水体整治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实施水环境质量月度通报排名制度,对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达标率持续下降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区域限批、专项督察和追责问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