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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5家环境设施单位向公众开放 至少每两个月开放一次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2019年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四类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
方案提出,到2020年年底前,各市至少有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参观。
目前,我省纳入全国第一批和第二批向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单位已有25家。
方案要求
25家环境设施开放单位至少每两个月开放一次。
各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地点、内容、报名方式、行程路线等信息。
设施开放单位要制定好活动开放流程,做好开放路线设计,规划合理的参观路线及路线标识或指引等相关工作;要确定每次参观可容纳人数,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可适当增加开放次数。
每年六五环境日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将统一组织全省环保设施集中开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