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2018年度“水十条”实施情况 我省完成情况较好
7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公布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实施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浙江等17省市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经生态环境部考核认定,2018年,我省7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断面比例为48.6%,比2017年升高6.3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3%,比2017年降低13.5个百分点,优于年度目标14.8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2018年,我省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划定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87个、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9个,31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2018年,我省围绕滹沱河、府河、孝义河、滏阳河等47条重污染河流58个劣Ⅴ类断面,开展治理攻坚,36个断面消除劣Ⅴ类;37个不达标水体中,25个实现水质改善目标。全省排查发现的48条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整治40条。
我省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8年,全省六大重点行业294家企业完成改造任务,181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完成污水集中治理任务,全省7315座加油站、29563个地下油罐完成防渗改造,改造完成率高出全国平均完成率23个百分点,居全国第二位。
我省大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程,2018年,全省2301个村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累计5495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2018年,我省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集中整治,12条主要入海河流中10条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全年均达到100%。
2018年,我省制定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每月以“一市一单”形式对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预警通报。对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纳污坑塘进展缓慢等相关市、县政府进行约谈,对辖区水质恶化、未通过年度考核、水质改善效果差的15个县区启动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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