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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头条丨全市域禁行黑烟车 本月唐山专项整治高污染车辆
8月5日起,唐山市在全市域范围内禁行黑烟车。即日起至8月底,唐山市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在主城区开展高污染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所谓“黑烟车”就是上路行驶、排放可视烟度的车辆。反应烟尘黑度的指标为林格曼等级,黑度从轻到重分5个等级,超过1级即为黑烟车。
8月5日起,唐山市在全市域范围内禁行黑烟车。
8月10日前为试行期,试行期内如有车辆违反规定,只向车主推送超标信息,不作处罚。
8月11日禁行措施正式开始后,对违反规定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同一辆黑烟车在全市域范围内同一天多次被抓拍,只作一次处罚。
车主如果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4月,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7月,发布《关于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通告相关规定,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和国Ⅳ以下(不含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在大庆道(含)—开越路(含)—南湖大道(不含开越路至荷花南路段,含荷花南路至唐丰南路〈原名唐安南路〉段)—唐丰南路(含,原名唐安南路)—唐丰北路(含,原名唐安北路)—大庆道(含)合围区域内部禁止通行。
本月开展专项整治
内容综合自唐山环保微发布、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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