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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不容“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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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0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月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此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一次大范围、持续性大气污染过程,我省启动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但仍有部分企业拒不执行应急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已成当前蓝天保卫战的重中之重。


重污染天气确实和气象因素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当前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污染物排放总量还远超环境容量。实践充分证明,科学预判重污染天气形势,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是重污染天气过程“削峰降速”的有效手段。


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作为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责无旁贷。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法律责任。


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是刚性约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总结各地近年来应急减排经验,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修订完善,目前已做到分类施策,差异化管控,应对措施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企业必须做到应急期间共担责,严格落实 “一厂一策”减排要求,减排措施无死角,如此,才能达到减排效果,实现环境有效改善。


守法有责,违法必究。推动措施落实还须动真格、用铁腕,对违法企业绝不手软。今年2月,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中提出,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物,可视情追究刑责,这无疑从法律层面再亮“铁嘴钢牙”,以司法手段彰显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的法律威严。


即将到来的取暖季,是重污染天气频发期,也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关键期,排污企业必须严格守法,按照各级政府应急减排的要求,落实减排责任,为保卫蓝天白云守法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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