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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城市改善幅度较大前10名中我省占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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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重点区域2019年10-11月环境空气质量有关情况的函》,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浓度及同比变化幅度分别进行了排序。在改善幅度较大排名中,前10名城市我省占据了七席,保定市同比下降36.1%,为改善幅度最大的城市。


据了解,2019年10-11月,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前两个月,我省各地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实施精准防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了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从改善幅度看,2019年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9.4%, 我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同比下降幅度全部好于平均水平,降幅满足秋冬季改善目标进度要求;降幅排名前2位的城市为保定、沧州市,同比分别下降36.1%、32.9%。降幅排名前10的城市中,我省廊坊市同比下降27.7%,位列第4名;石家庄市同比下降26.5%,位列第5名;邢台市同比下降25.3%,位列第6名;唐山、衡水市同比均下降22.9%,并列第九名。


从平均浓度值看,2019年10-11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40-6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4微克/立方米。在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4个城市中,我省廊坊和沧州市为47微克/立方米,排名并列第三名。保定市PM2.5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好于区域平均水平,唐山和衡水市为54微克/立方米,与区域平均值持平。



下一步,我省将紧盯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深入推进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替代、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和扬尘面源污染治理等攻坚行动,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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