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有回音丨省生态环境厅快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收集群众诉求,举全系统之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现将部分问题查处结果公布如下:
1
怀安县第三堡乡西北口村一沙场污水随意排放。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网民反映的沙场位于第三堡乡西北口村西。2019年12月19日,怀安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公安局等,联合对该违法洗沙点进行清理取缔。现场检查时,该洗沙点已停产约1个多月,政府当日对堆存沙料全部没收,机器设备于12月21日全部拆除完毕。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怀安县政府加强网格化监管,防止违法沙场现象再次出现。
2
邢台市桥西区一石材加工厂违规生产。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反映的石材加工厂,实为磊力石材加工点,位于邢台市桥西区兴安装饰城内东南角,无相关手续。
2019年12月20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桥西区分局赴现场进行核实,经询问兴安装饰材料城工作人员称,该加工点已不再生产。执法人员现场对该石材加工点采取断电措施并进行查封,同时责令装饰城尽快拆除生产设备。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桥西区分局加大对该区域排查力度;二是责成属地乡镇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处理。
3
唐山迁安市松汀村一企业扬尘污染。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网民反映的企业系河北申鑫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位于迁钢公司二废钢大院西侧。
处理整改情况
2019年12月18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场地正进行检修,路面有积尘及扬尘现象,未及时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执法人员当场进行调查取证,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减少粉尘排放,并拟立案处罚。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过严打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有效震慑。
4
平乡县霍流渠村一煤场扬尘污染。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煤场实为平乡县松成煤炭有限公司,位于平乡县寻召乡霍流渠村西南。
2019年12月25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平乡县分局执法人员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西侧煤炭苫盖到位。结合群众提供的照片资料,该公司负责人承认12月9日由于管理不到位,存在部分煤炭覆盖不完全问题,并于当日全部苫盖。对此,邢台市生态环境平乡县分局已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5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各项抑尘措施。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平乡县分局加大对该区域排查力度;二是责令属地乡镇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5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9年12月24日,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共发现3处点位存在扬尘污染。
执法人员责令项目单位对三处存在扬尘污染的场地,立即进行苫盖,待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进行清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属地乡镇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一旦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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