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头条 |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五项举措全面提升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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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新《固废法》的贯彻实施,近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一般性固废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五项举措,全面提升承德市一般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编制《承德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指导手册》。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固管中心编制下发了环境管理指导手册,对新旧条款、规定、罚则进行对比,明确新法贯彻实施的重点内容及要求,提升基层固废管理人员和重点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责任清单。对辖区内一般工业固废产废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建立工业固废重点产废单位管理责任清单,研制固废管理信息登记台账,明确企业名称、行业类型、产废种类、产废数量、处置利用情况等相关信息。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业固废台账管理。9月1日新法实施前,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同时全面强化产废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的管理要求。
四是强化固废委托运输利用处置企业环境监管。督促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产废单位,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对于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贮存、处置或利用的,产废单位依据《固废法》有关条款进行审批或备案。
五是及时完成固废平台申报备案。将年产3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及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钢压延加工等重点行业8月底前全部纳入平台管理,非重点监管单位11月底前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同时严格平台申报备案时间节点、要求,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进行通报调度,确保各项管理要求全部落实到位。
来源:承德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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