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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 |“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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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向大家介绍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并与河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志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贤明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河北省各级各部门凝心聚力,强化协作,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请他介绍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情况;同时,我们还请来了河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志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贤明,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赵军副厅长作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与大家就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汇报交流。
  打好碧水保卫战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之一,今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京津冀水生态环境协同发展,以污染减排与环境扩容为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提高优良水质比例”和“消灭劣V类水体”两个目标,突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精准治水,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面,我作一简要介绍。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从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看:今年1-7月,我省优良水体比例和劣Ⅴ类水体比例均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7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的断面比例达到64.9%,比去年同期上升10.8个百分点,优于“十三五”终期目标16.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4%,比去年同期下降10.8个百分点,优于“十三五”终期目标24.3个百分点。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6月份(枯水期)地下水26个国考监测点位极差比例3.8%,达到极差比例控制在5%以内的年度目标。全省13条国考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Ⅴ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近岸海域8个国考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100%。
  从重点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看:今年1-7月,白洋淀2个国考断面水质均为Ⅳ类;密云水库上游潮河、白河出境断面,于桥水库上游沙河、黎河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Ⅱ类水质,京津水源上游水质实现明显好转。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密云水库建设和保护给乡亲们回信,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我们一定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把防治水污染、打好碧水保卫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实际行动,持续加力推进。东峰书记、许勤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并深入白洋淀及上游流域、渤海入海河流、滹沱河等治理一线明察暗访,督导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导考核作用,修订省内跨界断面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制定《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与追责问责机制》,不断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价与奖惩问责体系,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强化协作,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扎实推进。
  (二)坚持重点突破,扎实推进白洋淀流域治理。制定《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2020年重点工作意见》《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2020-2022年)》,紧紧围绕“全面达到四类水和局部三类水、不得再有五类水”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控源、治污、补水、清淤。一是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安排重点工程103个,稳步推进实施,其中81个在建,13个已完成或主体完工。二是积极推进白洋淀内源污染治理。累计完成鱼塘治理101个、处理污染塘水236.8万立方米、种植沉水植物186.6万平方米、清运底泥47.86万立方米。三是强化入淀河流水污染应急管理,连续三次对保定市、雄安新区现场督察应急导排区除险加固、污水治理等工作,切实防范污水进入白洋淀。四是建立常态化补水机制,截至7月底,实现补水入淀水量2.52亿立方米。
  (三)坚持系统整治,深入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和流域综合治理。组织编制永定河、白河、衡水湖等重点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一个断面一个方案一张图”,逐一摸清74个国考断面上游各类污染源状况,建立重点污染源和工程项目清单。二是持续开展跨界河流生态补偿金扣缴。省本级对主要河流上下游跨界断面超标情况实施生态补偿金扣缴2400万元。三是实施地表水通报排名。按照《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排名通报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每月对月度排名前三、后三的市分别奖、罚资金300万、200万、100万元,对落后地区视情形予以预警通报、约谈限批,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四是积极开展河湖生态补水,今年截至7月底,省水利厅利用引江水、上游水库水向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等河道实施生态补水20.58亿立方米;向白洋淀补水2.52亿立方米;向衡水湖生态补水0.37亿立方米。
  (四)坚持源头防范,着力开展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推进工业污染治理。督促指导大清河、子牙河、黑龙港及运东等重点流域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加快实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开展“碧水2020”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检查涉水工业企业(点位)7238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涉水环境问题1103个。二是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大清河等重点流域内市、县完成45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省住建厅集中推进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058公里。全省排查出的48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消除比例100%,提前完成了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累计完成12726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前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目标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实现“双过半”。积极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全省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7%,综合利用率达到76.9%。
  (五)坚持人民至上,全力强化饮用水源保护。一是严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全面完成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省共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56个,总面积为12513平方公里。二是加强供水保障能力。全省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城市全部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地级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9.98%,县城供水普及率达到99.46%。三是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石家庄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等13个集中式地表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全部完成封闭隔离设施建设。
  (六)坚持清管结合,深入实施河湖治理。一是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基本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划界工作;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划界完成率56.2%。二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今年上半年共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5746处。三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摸底和规范化建设,针对排查问题,溯源倒查排污单位,实施分类整治。
  (七)坚持陆海统筹,推进实施渤海综合治理。一是全面推进落实湾长制。积极推进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二是强化入海河流水质目标管理。调整收严部分断面水质目标及总氮基准值,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入海河流组织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进行全河段踏查,对部分断面超标县(市、区)实施预警和约谈。三是全力做好北戴河旅游旺季环境质量保障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保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现场帮扶指导,积极开展入海河流整治、海水浴场水质保障、岸线沙滩修复等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多项任务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生态环境部要求,还存在个别断面水质不能逐月稳定达标、城镇面源治理水平不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运维力度亟待加强等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流域治理的思路,多措并举、系统施治,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收关年各项任务目标。一是盯紧盯实水质国考控制单元,精准施策,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实现后半年水质考核达标。二是深入推进京津冀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享,强化京津水源地上游、白洋淀等重点区域水环境保护。三是全力抓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入海河流和重点海湾污染综合整治、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染治理运维等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四是压实各级政府治水责任,促进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五是强化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按照“有河要有水,有水要有鱼,有鱼要有草,下河能游泳”的新要求,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做好“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谋篇布局。
  谢谢大家!


回答记者提问

河北日报:


  请问,我省在河湖生态补水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河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崔志清:


我省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的降雨总体呈减少的趋势,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用水量大幅增加,造成了大部分平原的河道干涸断流、水生态恶化。南水北调中线、引黄入冀补淀等工程相继建成后,缓解了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也为我省实施生态补水创造了条件。
  2018年9月,省政府联合水利部启动了滹沱河、滏阳河、南拒马河三条河道的生态补水试点。此后,在全省范围内陆续开展了42条河道、3个湖泊的生态补水工作。
  一是建立生态补水工作机制。每年根据外调水及我省水库的蓄水情况制定河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明确补水河道、补水水量和补水时间,并按照工程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大力实施外流域调水。外流域调水是弥补我省水资源不足的关键举措,也是河湖生态补水的主要水源保障,一方面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水利部汇报,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多引水,多补水。2018年以来累计引调江水达74亿立方米,其中生态补水达34亿立方米,另一方面,我们加强与黄河水利委员会与山东省、河南省的沟通协调,加大引黄工作力度,突破过去冬四月引黄的惯例,做到全年能引尽引。2018年以来,我省的引黄水量连创新高,累计引调黄河水达29亿立方米。
  三是科学调度本地水库水。科学调度水库最大限度拦蓄雨洪水,在保障生产生活的前提下,调度水库水实施河道生态补水,2018年以来累计实施生态补水19亿立方米。
  四是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在生态补水过程中,省水利厅逐日研判调水补水情况,加强对各市的调度督导检查,将生态补水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对生态补水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2018年以来,我省统筹外调水与本地水库水向滹沱河、滏阳河等42条河道实施生态补水累计达到53亿立方米。通过调水补水形成有水河道2300公里,形成水面面积137平方公里。向白洋淀补水10亿立方米,确保了白洋淀水位保持在7米左右,水面面积保持在250平方公里以上。


长城新媒体:


刚才说到了咱们这个城市的黑臭水体的问题,咱们城市黑臭水体是指什么样的水体?治理的标准是什么?关于黑臭水体的治理成效怎么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贤明: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主要指的是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关于治理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印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判定黑臭水体是否消除主要有3个要素,一是公众评议满意度高于90%,或者满意度在60%-90%之间,但是透明度、氨氮、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等4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不黑不臭的要求;二是沿河(湖)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三是沿河(湖)的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置措施有效落实。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即可认定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关于我省治理的成效,按照上述的三个标准,我们省11个设区市共排查出城市黑臭水体48条,其中承德市没有黑臭水体,截至2019年底,排查出的48条城市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阶段性治理,经省级黑臭水体评估已全部实现消除黑臭,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省城市水环境和人居环境。
  今年6月份,我们厅又组织开展了全省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经排查各市均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原来的48条黑臭水体全部保持不黑不臭,为了进一步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我们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目前正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城市黑臭水体评估和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的省级排查行动,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逐条进行现场评估,目的就是督促指导各市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养护的长效机制,以实现水体的“长制久清”。


河北广播电视台:


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公众比较关注。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请问,今年以来,我省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成效如何,完成了哪些主要工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军: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近一年多以来,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省直部门和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2019年度近岸海域国考点位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为100%,2020年1-7月仍保持100%。国考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V类及以上,消除了劣V类。
  今年以来我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
  生态环境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了陆源污染防治攻坚、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攻坚、环境风险防范攻坚等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制定了相关保障措施。
  在陆源污染治理方面:为深化入海河流劣V类断面整治,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入海河流水质监测考核体系实施方案>2020年度入海河流水质考核目标及总氮基准值的通知》。为深入查找影响我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污染源,印发了《关于开展沿海区域和入海河流流域涉氮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及执法帮扶工作的通知》,组织成立沿海地区涉氮排放企业监管帮扶组,深入到秦皇岛、唐山、沧州等三个设区市23个县区的56家涉氮企业,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总氮减排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组织三市生态环境局和沿河各县分局成立联合排查组,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河段进行全河段踏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市交办,督促整改。
  在海域污染治理方面:年初,省政府组织在全省全面推行湾长制,建立了省、市、县、基层四级湾长及湾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省生态环境厅与河北海警局联合印发执法协作配合试行办法,为海洋执法协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积极推进海洋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制定发布了《河北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2020年本)》,规范了我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为确保完成攻坚战生态修复各项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的函》,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湿地修复和岸线整治目标任务,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的,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分类做好环评审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更好地落实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我省参照其他省的经验,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冀环海洋〔2020〕183号),初步建立了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机制。
  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为加强沿海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编制完成《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河北省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增加船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内容。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河北海警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实施方案》。6月份,对唐山海域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开展了“碧海2020”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河北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田德锋: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3位嘉宾的翔实发布与答问。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与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中心联系。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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