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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承德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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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202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河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承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11月23日,督察组向承德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张路锁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副组长赵振兴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承德市委书记周仲明作表态发言,承德市长常丽虹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承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及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承德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坚决扛起“两区”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地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和生态“护城河”。








承德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支撑区、水源涵养区定位要求,主动调高标尺,强化使命担当。承德市人大、市政协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视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发展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试点建设,出台一系列规划方案,成功列入“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承德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提升环境承载能力、盘活自然资源资产、增加绿色GDP比重,下大力气探索“两山”转换的双向路径,并取得显著成效。承德市采取工程实施、严格执法等综合措施,主动加强与北京、天津两市的联建联防联控,努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升,2019年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均名列前茅。








承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调度、现场督办,有效推动了督察交办问题的立行立改。督察期间,完成999件举报问题整改和202件交办问题整改。全市累计立案96起,处罚170.8万元,约谈18人,拘留1人,问责4人。








督察指出,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对表政治“护城河”和“两区”建设要求,承德市一些干部群众还存在着思想认识模糊、工作标准不高、任务落实不彻底等问题,亟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上依然存在堵点、弱点、盲点。一方面,有些干部思想认识有欠缺,有些干部对生态环境质量自我感觉知足,产生“喘口气”“歇歇脚”思想,没有站在“两区”建设的高度,持续不懈用力;有的县(市、区)只看到生态环境质量不错,没有看到生态环境的脆弱,风险意识不足,疏忽大意;有的县(市、区)认为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提升的可能性不大,滋生畏难情绪,产生抱怨心理;有的县(市、区)认为“姑娘漂亮不用打扮”,重质量、轻任务、等风来,对重点工作任务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的市、县部门对“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落实不主动。另一方面,有的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对城市排水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成品油监管牵头抓总作用未发挥,下达节水目标不统一,监督执法较真碰硬力度不够,对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问题监管乏力,部分河长履职不力,地热井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彻底等问题出现。








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上依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乱应付现象。收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有欠账,承德市目前仍有雨污合流管网26.48公里,雨季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抽查发现2个园区污水处理厂和1个尾水湿地工程未按期建成投运;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推进慢,抽查发现1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期建成投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运行不正常,督察组随机抽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建设的1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发现5座不能正常运行,7座污水处理站尚未投入使用;饮用水源地违规项目清理不彻底,个别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未实现“清零”;露天矿山环境整治不彻底,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低,已验收矿山采选企业监管巩固不到位;城乡生活垃圾问题较突出,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不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漏洞大,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存点污染隐患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水平低,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使用不正常,规模以下养殖户环境污染监管乏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扬尘污染问题仍多发,工程施工扬尘监管不到位,工业料场料堆扬尘管控不到位,国省干道扬尘污染问题突出,渣土运输车辆扬尘监管不严,重型车辆停车场扬尘污染未纳入整治范围;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需提速,燃煤锅炉淘汰不彻底,个别县区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滞后,2019年下达承德市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仅为12.73%;2019年,承德市本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执行率仅分别为30.30%。








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上依然存在宽、松、软。污水处理厂监管漏洞大,承德市已建成投运16座城市及园区污水处理厂,督察发现其中8座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管理问题,占比50%;固废危废管理环境风险多,工业固废乱堆乱放扬尘污染问题突出,一些县区危险废物储存处理监管不到位;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抽查发现7家选矿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和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违法毁林占地查处力度小,抽查发现个别县对涉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未依法查处或仅处以罚款,未监督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个别县查处企业非法占地案件结案率低;餐饮行业油烟污染管控待加强,个别县对全县的餐饮油烟单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将餐饮油烟整治纳入工作范围。








督察要求,承德市委、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两区”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坚定不移地闯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全面展示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新成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磅礴力量。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建立健全决策科学的工作体制机制,打通“堵点”,消灭“盲点”,攻克“难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生态环保、支持生态环保、参与生态环保。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补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围绕潮河、滦河两大京津水源保护,认真落实有关规划目标要求。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结构调整,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加快“绿色矿业”建设进程。严打工业固废乱堆乱倒行为,严格危险废物储存处置管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风险防范。三要加强项目管理,切实提升环保资金使用效益。对下达的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建立行之有效的拨付、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机制。超前、精准谋划生态环保项目,缜密设计、合理建设、规范运行。四要坚决彻底整改,严肃追究“不担当”“不作为”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保持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杜绝执法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督察强调,承德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周仲明在表态发言时表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承德生态环保问题解决好,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好,把承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实际工作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设分会场。





来源: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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