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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辛集市反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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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2020年7月10日至8日10日,河北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辛集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11月24日,督察组向辛集市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白顺江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副组长张贵金传达省领导批示精神,辛集市委书记王现坤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军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辛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辛集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辛集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常抓常议,持续发力,特别是开通“市委书记群众直通车”,开展“电视问政”,设立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动员群众监督,全市上下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辛集市以制革产业“整合重组、扶大扶强”为抓手,加快传统产业整合提升,引导皮革产业向精细化、品牌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金士顿、申科、腾跃等高科技产业已成为绿色发展新动能。持续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辛集市水处理中心升级改造、佳洁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污泥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铬污泥和废酸处置利用工程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投用。








辛集市高度重视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督察期间完成246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立案15起,罚款27.07万元,行政拘留1人,问责14人。








督察指出,辛集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产业结构偏重,钢铁、制革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占比大,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党委、政府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平衡。常态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部分职责分工未理顺,“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执行不到位。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最后一公里”有堵点,有的乡镇方案照搬照抄,有的降低标准,放宽要求,工作不深不细,敷衍应付。部分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辛集市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多、研究少,工作制度不够完善。辛集市人居办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第三方运营单位监管不严,月督导、季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没有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市、乡、村三级网格存在巡查频次不够、范围不清、巡查记录缺失等问题,辛集镇、张古庄镇、新城镇巡河流于形式,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问题不报告。水务部门在长达两个多月时间、12公里长的邵村排干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中,将污泥放置到南水北调工程保护范围内,相关责任河长在巡河中未能及时发现和报告。








二是相关部门职能监管责任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顺畅。常态化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机制执行不到位,交通运输部门不掌握辖区不达标车辆的维修情况。城区江水供水管网铺设进展慢,自备井关闭不到位,仍有4个居民小区和15个城中村供水管网未接通,30眼自备井未关停。停车场整治不力,全市仅有1个合法停车场,一些非法停车场场地未硬化,且存在非法汽修点和加油车。辛集市住建局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平台尚无存储功能,无法调阅历史数据,有11家建筑工地的视频监控系统未与监控平台联网。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滞后,省定2019年8月底前完成建成区主次干道、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排查工作,而辛集市2020年6月刚完成招投标。执法监管力度偏软。辛集市生态环境局主动担当和统筹协调意识不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自身执法发现问题较少。辛集市发改局会同市公安局打击非法加油点不到位,多处停车场有非法加油车。辛集市发改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审核把关不严,辛集市新城建军、机关服务中心、木邱兆阳等加油站成品油购进量、销售量、库存量严重不符。个别部门履职不力。辛集市生态环境局对危险废物监管不力,企业非法倾倒案件仍有发生。辛集市公安局打击非法处置倾倒危废案件无自办案件。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对规模禽畜养殖场底数不清,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养殖医疗废物监管存在盲区。辛集市卫生健康局对医疗废水处置管理不规范,辛集镇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管理人员不专业,对污水处理标准及有关要求不清楚;辛集市朝阳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登记表记录随意性大,接触池出口余氯未经监测直接填写。








三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污泥暂存场治理与修复工程进展较慢。辛集市现有11个污泥暂存场,存放污泥约127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321亩。截至8月10日,仅有2个污泥暂存场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制革企业整合改造标准不高。制革企业虽进行了转型升级,但现持有环评多是2005年以前编制的“老环评”,有的企业经过多次改造,环评中的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治理设施等已发生重大变化,与企业现状不符。群众对垃圾处置问题反映强烈。目前城区和周边区域存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与建设垃圾混合堆放点63处,近57万立方。20多处堆放点未采取抑尘措施或抑尘措施不到位。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有待提高。截至2019年底,辛集市建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率仅为56.2%。辛集市水处理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亟需提标改造,尚未开展可研论证、环评审批等工作,工程建设进展较慢。








四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整改进展缓慢。辛集市现有地热井65眼,其中有采矿证的24眼,有取水证的15眼,两证齐全的仅有2眼,部分地热井即不能实现合法开采又无热源替代。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进度不快。原定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仍在建设中。昊华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污染地块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风险评估工作,督察进驻时仍在开展土壤调查。应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15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初步调查工作,仍有4个正在调查,2个尚未开展调查。危废处置能力建设亟待提速。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手续不全,导致危险废物处置不及时,大量超期存放。赢丰再生资源和世清源环保等2家危废处置单位分别应于2019年年底和2020年6月底建成投产,截至督察结束时仍未建成投产。含铬皮丝处置单位中,河北中皮东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停产,蓝禄再生资源公司尚未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目前辛集市已无含铬皮丝处置单位正常运行,各企业含铬皮丝积存量已达2334吨,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督察要求,辛集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加强环境监管,全面推进交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逐条整改到位。要坚持民生情怀,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辛集市委、市政府要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后,统一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王现坤在表态发言时表示,辛集市委、市政府将以此次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措施,坚决扛起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坚决确保反馈意见全面彻底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推动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效,为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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