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
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及成果要求
(1)研究范围
专项课题着重围绕创新创业教育领域的国内外前沿趋势,如何加强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体系研究,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应参照课题指南(附件 2),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2)成果要求
结项时根据不同类型课题分别提交有分量、有深度、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项依据。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二类。
(1)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结题要求发表每篇约 5000字论文2篇,或北大核刊1篇)。
(2)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经费1万(结题要求发表约5000字研究论文1篇;或撰写约20000字高水平、高质量研究报告1篇)。
课题立项并开题通过后,由学校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三、申报要求及研究期限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重点课题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一般项目对课题负责人职称不作要求;
(3)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课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动员工作。
(1)围绕课题指南(附件 2)进行选题。
(2)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 1);
(3)经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合格后,把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3份和推荐表(附件3)纸质稿1份,在2023年4月17日前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启智楼206);
(4)将申报书和推荐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iegenren@163.com。
联系人:创新创业学院谢根仁
联系电话:020-82451485
附件
附件:
1.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书(模板);
2.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参考选题;
3.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推荐表。
▼ 附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END
编辑 | 吴腾扬
初审 | 谢根仁
终审 | 周 燕
【关注往期精彩回顾 了解更多创业资讯】
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教学督导工作会议
广州华商学院大师午餐会启动仪式暨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研究中心课题研讨会
讲座回顾 |《从身边挖掘创业思路,迎战“互联网+”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