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火了!就不系!”深圳男子拒系安全带暴打的哥,监控拍下全程
“请系好安全带”
是的哥对乘客最温馨的提示
毕竟他关切着你的生命安全
不过深圳出租车司机周师傅
却因为这句话
遭到乘客暴打!
的哥:我的心哇凉哇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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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好心劝告反遭乘客暴打
更可怕的是...
周师傅是深圳西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出租车驾龄已经超过20年。周师傅介绍,7月9日凌晨3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向西村口接到一名男性乘客。在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的过程中,乘客不配合,反而对其进行殴打。
周师傅告诉南都记者,该名乘客当时应该是喝了酒,上车时他闻到了明显的酒味,但人还算清醒。车辆发动后,周师傅发现该名乘客没有系上安全带,便提醒他系上。但对方马上回复“不系”,态度显得有些不友好。周师傅立即将车停下来,再次提醒对方系上安全带。
出租车内的视频监控显示,在周师傅第二次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后,该名乘客回复道,“我告诉你我就不系,走!”视频中,周师傅反复跟该乘客表示“不系安全带没办法走。”
随后,当事乘客言语上有些暴躁,迅速操起车内储物箱上的付款二维码向前扔,并扬言让周师傅报警。“我拨通报警电话,刚说了地点,对方就一个拳头砸向了我,他嘴里还说着脏话。”周师傅表示。
视频显示,周师傅下车后,乘客也从另一侧下来,从车后绕到周师傅一侧,再次对周师进行殴打。
周师傅当时没有想到,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头。
“我想着下车之后躲着他,自己之前挨打就算了。没想到我向车后面的方向跑,他还追着我打。”周师傅称,该名乘客在路边夜市捡起一个啤酒瓶扔向他,但没有砸中。
当周师傅跑到路口时,另外一个男子拦住了他。“把我按在地上,一个人按住,另外一个人疯狂踢我。追我加上打我,总共有五六分钟。”周师傅告诉南都记者,他当时只顾护着头,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的哥称这几天睡觉头疼
眼睛看久还现重影
事后,周师傅前往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眼外伤(眼睑挫伤)。
7月12日,南都记者在深圳市西湖出租车营运管理中心见到周师傅时,他右眼周围外伤依旧明显,眼内充血严重,头部肿胀仍未消除,左手上也有明显擦伤。
周师傅称,虽然过了几天,但睡觉时他头部仍然疼痛,眼睛看久了也会出现重影。因为这种情况,他已经几天没有上班。
南都记者了解到,罗湖警方在事发当天就已经受理此事。周师傅也已经去做了伤情鉴定,目前鉴定结果还未出。罗湖警方表示,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实上,今年以来,
深圳已出现多起类似事件。
无独有偶:
乘客不系安全带
打的哥还弄坏了车
深圳西湖出租车营运管理中心客运部经理农学安表示,今年4月,该公司一名司机同样在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的过程中遭到乘客殴打。当时,司机受了轻微伤,涉事乘客则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7月10日,深圳中旅东部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肖师傅同样遇到乘客不系安全带情况。据了解,当晚10点04分左右,两名乘客在龙华区龙华一路良基大厦乘坐中旅东部肖师傅车辆前往龙岗区坂田街道和磡村。车辆在行驶途中,前排乘客突然将安全带解开。
监控视频显示,前排乘客像是喝了酒,解开安全带后,肖师傅提醒对方系上,并将车辆停在路边。交流过程中,二人发生口角,前排乘客向肖师傅动手。
中旅东部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表示,肖师傅反映自己有受伤。中旅东部在该份情况说明中还表示,司机随后要求乘客下车。乘客下车途中由于开车门用力过猛,将车辆前右门撞到路边护栏,造成车门损坏。事后,中旅东部报警。经过调解,乘客赔偿肖师傅2300元人民币作为车辆维修和误工费。
事实上,
在实际运营过程中,
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情况并不在少数。
出租车行业
因不系安全带被罚比例超20%
农学安称,今年1到6月因不系安全带被处罚的情况占全公司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的20%左右,行业情况大致一致。“我们全公司包括旗下子公司上半年交通违法4000余宗,其中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977宗。”农学安介绍。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出租处负责人肖先生证实了农学安的说法。肖先生表示,整个上半年,整个行业因为不系安全带被处罚的比例超过20%,跟西湖公司的数据大致相同。
既然乘客不听话
那就罚他,罚到他听话为止
的哥心凉凉×2:
你说的倒是有道理,
但现实情况是——罚我啊!
乘客违法处罚司机
出租车师傅有苦难言
西湖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周师傅称,他开了20年出租车,之前没有遇到乘客不系安全带反而殴打司机的情况。“乘客不系安全带,我们提醒一下,大部分都会听的。”周师傅称。
周师傅告诉南都记者,任何一名出租车司机遇到像那晚一样的乘客,都会感到为难。“按照交通法规,乘客不系安全带,我们是不让走的。”周师傅表示,“如果乘客没有系安全带,被交警查了的话,司机就要被罚款,最高500元。不仅如此,公司的奖金也没有了。这样的话,我们一天就白干了。”
西湖出租车营运管理中心客运部经理农学安也表示,按照法规,有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能开车。一是有安全隐患,二是司机会被处罚。因为乘客不系安全带造成纠纷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矛盾点也在此:乘客不系安全带,你载他的话,司机会被罚;不载的话,又有被投诉拒载的风险。司机陷入两难的境地。
乘客一意孤行不肯系
尽了义务的司机该罚吗?
遇到一意孤行,百般相劝仍然不系安全带的,个人认为不应该处罚司机。
——农学安
农学安表示,“道交法有规定,司机有义务提醒,但是司机尽到义务,责任就应该不在司机,应该处罚乘客。”
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出租处负责人肖先生也表示,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遇到乘客不系安全带的情况,除了细致到位的提醒。更深入分析,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矛盾?“我们从法规上来分析,是不是存在一些问题。”肖先生称,针对这种情况,主管部门跟交警部门、人大立法部门反复汇报。两会期间,也有人大代表提了相关建议案,希望能在法规上做到更为完善。
人大代表:建议修改相关法规
人大代表胡桂梁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相关问题。对于“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这一做法,胡桂梁表示并不合理。他认为,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很复杂。司机尽到了提醒义务,仍有乘客不愿意系安全带。这种情况不应该再处罚司机。“司机生意不好的时候,一天的收入可能还没有500元。”胡桂梁表示。
今年两会期间,胡桂梁、刘颖等21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罚后座不系安全带相关规定的建议”,该建议编号为“第20180286号”。
21名人大代表建议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修改为“(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予以处罚”。
▌深圳市公安局回复:
今年6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回复了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286号代表建议。在一份《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286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中,市公安局表示,对于代表们针对出租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尤其对于经出租车驾驶员多次督促提醒后乘客依然执意不系安全带的情况,交警应该处罚乘客而不是处罚驾驶员而提出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罚后座不系安全带相关规定的建议,“我局深表赞同。”
深圳市公安局称,今年,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调研,从而向市人大提出修改。届时,我局将会将代表们关于安全带进一步的明确建议反映给市人大,建议市人大修改条例时就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对象及方式参考《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三款: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修改为:“(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予以处罚。”
律师: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不公平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翔律师表示, 在执法实践当中,交警对于乘坐人员没有系安全带而处罚司机,依据的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这个规定有其不合理性。
从执法成本来讲,处罚司机相对简单。处罚乘客的话,需要乘客的配合,执法成本和难度相对比较高。但是制定法律要考虑公平性,不能仅仅看执法成本,还要看处罚结果的合理性以及社会效果。
潘翔认为,要让司机监督乘客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的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这个操作起来较难。尤其是营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拒载的,容易发生乘客投诉和纠纷。而且司机难以全程对乘客系安全带的行为进行监控,如果后排乘客中途解下安全带的,司机难发现。
法律规定应该具有合理性和人性化,在判定处罚对象时应该区分是营运车辆还是非营运车辆为宜。
潘翔表示,如果非营运车辆乘坐人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还情有可原。因为非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和乘坐人通常是有相应特定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乘坐人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后,乘坐人和驾驶人之间的矛盾也容易解决。
但如果是营运车辆,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的,潘翔认为这个规定有它的不合理性。司机往往在接受了处罚后很难向乘客追偿,导致司机的营运成本加高。
“这样规定的话,实际上是连坐,乘客生病让司机吃药,对司机来讲是不公平的,而且也起不到教育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者乘客本人的作用。”潘翔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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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颜鹏
编辑:陈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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