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罗湖一小区地下车库突发火灾!32台车被烧毁,住户顶楼逃生!
今天凌晨
深圳罗湖一小区地下停车场
突然发生火灾
睡梦中的居民纷纷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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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2点多,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碧清园小区一地下停车场着火。火灾造成32辆车受损,其中24辆烧成骨架,深圳市消防支队称,明火在凌晨4时45分被完全扑灭。
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
居民们又是如何紧急逃生的呢?
▲目击者提供画面
事发碧清园小区2栋地下停车场。2栋住户刘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住在2栋4单元8楼,2点30分左右,有人来敲他们家门。
“说是着火了,我们开门后也闻到非常刺鼻的气味。我尝试去楼道看看情况,发现楼道里全是烟,根本下不去。”刘先生称,他立即返回家,跟家人一起穿了简单衣物后便往楼顶跑。
2栋另一居民也告诉南都记者,当时楼顶聚集了很多人,浓烟从五单元一侧窜上来。后来,楼顶居民从一单元下楼疏散。
南都记者从深圳消防支队了解到,2月13日凌晨2时25分119指挥中心接报,随后立即调派笋岗、田贝、罗湖等消防中队30辆消防车、107名消防员到场处置,罗湖消防大队全勤指挥组、市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救援。
据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通报称,过火面积约520平方米,明火于4时45分被完全扑灭。
现场居民称——
火最开始从停车场位于2栋5单元楼下的位置烧起,之后一直向一单元方向蔓延,停在最北侧的一排车全部被烧毁。第二排车的车头位置也有损毁。
清水河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魏刚告诉南都记者,现场有32辆车受损,其中24辆被烧成骨架,另外的为部分损毁。
那么起火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南都 · 深圳大件事记者今早赶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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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火原因待查 //今日上午9时30分,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地下停车场已经被拉起警戒线,消防人员正在线内工作,电力抢修人员也在场。
停车场最北侧的车辆几乎被烧成骨架,现场弥漫着刺鼻的轮胎燃烧的气味及汽油味。而2栋部分外墙也被熏黑。
▲大楼部分外墙已被熏黑
在现场可以看到,地下停车场西北角位置有一个垃圾房。有居民称,火最开始就是由西北角燃起。
因此有人怀疑
“垃圾房着火引发火灾?”
“原来垃圾房是实体墙,最后停车场物业为了扩充停车位将墙砸了,后来的垃圾房隔板是木质的。”小区一居民称。此说法也得到了碧清园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实。
对于着火原因
还有不同的说法
“看到电动小轿车先着火?”
一名自称最早发现着火的居民告诉南都记者,他最先从小区旁道路看到地下停车场着火。他当时看到着火的是一辆电动小轿车。“是车的中间位置起火。”该居民表示。
但这两种说法均未得到官方证实
深圳市消防支队表示,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以下为火情官方通报
消防通报——
2月13日2时25分,119指挥中心接报称:罗湖区金碧路碧清园小区2栋(共13层)1楼架空层车库起火。119立即调派笋岗、田贝、罗湖等消防中队30辆消防车、107名消防员到场处置,罗湖消防大队全勤指挥组、市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到场指挥救援。
明火于4时45分被完全扑灭,现场过火及受损车辆32辆,消防救援人员紧急疏散楼上住户122人,其中36人吸入烟气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均无生命危险。目前,火灾原因在进一步调查中。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通报——
2月13日凌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碧清园小区负一层停车场发生火情,过火面积约520平方米。
事发后,消防、应急、公安、安监、卫计、街道办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处置。5时,明火被扑灭,停车场部分车辆受损,无人员伤亡,部分居民因吸入浓烟感到不适,被送往医院留院观察后,目前已陆续离院。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目前,街道办正在开展善后工作,对居民进行安抚,并协助受损车辆车主办理理赔手续,同时协调相关机构提供便利服务。相关部门将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停车场类似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加强警示教育。
除了起火的原因
人们现在还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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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受灾居民咋办
②受到的损失谁来负责
▲现场提供咨询服务的工作人员
南都记者在小区看到,小区内花园内站满了小区居民,清水河街道办工作人员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小区内提供咨询服务。
魏刚告诉南都记者,从火灾发生后一直到火灭,消防及街道相关部门疏散了近200居民。疏散过程中,有部分居民吸入了浓烟,当时就已经送往了医院治疗,目前没有大碍。街道也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和驻点律师,协助居民向保险公司索赔。
魏刚还表示,2栋总共有257户居民,每家受损情况不一样,但大部分都是家里被熏黑以及味道散发不出去,没有烧毁的情况。街道对于这些居民,正在想办法进行安置,用餐问题也有预案。
人保财险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火灾后,他们已经接到10名客户报案。现在火灾责任还不明确,但是人保财险的客户可以先登记好,然后按保单价值进行赔偿。等相关责任认定出来之后,公司会再找相关单位进行索赔。
就此问题
南都 · 深圳大件事记者
也咨询了相关专家
对于被烧毁的车辆
车主如何索赔?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告诉南都记者——
若物业公司收取了车辆保管费,被侵权人与物业公司之间就属于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被侵权人也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若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通常需要先报警进行责任认定,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再向物业公司进行追偿。
#大家平安就好#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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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颜鹏
编辑:刘洋子
视频剪辑:李润 王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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