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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百万后叫板监管部门,天使之橙宣布暂退深圳市场

邱墨山 深圳大件事 2019-03-30

前两日,一款常出现在深圳人视野中的

鲜榨橙汁被送上了“热搜”


近日,自动橙汁贩售机品牌“天使之橙”母公司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巨昂)在深圳收到超百万的巨额罚单。


然而,时隔几日


该公司注册地所在的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却给出了完全不同的意见:称“天使之橙”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行为不成立。为此,上海巨昂方面多次要求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给个说法”。后深圳市监管部门出具了一份相关情况的书面回应。


原本以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了

但万万没想到

2月21日

“天使之橙”在官方微博宣布

暂停在深圳市场的经营活动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们先来简单回顾一下  


在深圳被罚超百万元

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给出不同意见



“天使之橙”是“上海巨昂”旗下的

第三代现榨橙汁自动贩卖机产品


2018年1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收到举报,称“天使之橙”现榨橙汁自动贩售机,有多个与食品接触的部件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鉴定确认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19.9万元



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原因是——


“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内部压榨橙子的“上下爪”部件与橙汁食品有接触。“当事人违反食品安全法,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


然而

“天使之橙”注册地所在的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天使之橙”提供的榨汁技术示意图


今年1月25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发送给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关于上海巨昂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线索移送情况的复函》中表示——


经检验,“天使之橙”现榨橙汁机的铝件上下爪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经现场验证,“上下爪”并不会接触橙汁等酸性食品,巨昂方面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行为不成立,该局不予立案




2月16日,“天使之橙”母公司上海巨昂投资有限公司也在官网上发表声明——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25日得出正式结论:“天使之橙全智能现榨橙汁自助贩售终端的铝件上爪、铝件下爪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 B 4806.9-2016)”,“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行为不成立”。


有媒体当即打出了“事情反转”的标题

然而随后——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回应

确认当事人存在两个违法行为


2月19日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再次出具书面回应,通报了“天使之橙”一事相关情况。



书面回应中称,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两个违法行为——


未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确认将处没收违法所得1199070元。


此外,通报的最后还公布了榨汁模拟实验所采取的验证方法——


为论证设备上下爪是否与橙汁相接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技术机构,在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有关负责人的见证下,对“上下爪”部件进行了验证。实验结论为,“上下爪”与橙汁相接触。


消息公布后

引起网友们的大讨论


到这里事情就结束了吗?

并!没!有!


“天使之橙”官微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示鉴定报告等


2月20日


针对这一通报,“天使之橙”官方微博回应——


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示鉴定报告、材质报告、组件照片、实验视频等多种鉴定材料,“请贵局立刻向我司及广大消费者公示,对我司'上下爪’进行榨汁模拟实验的视频记录,以及清晰完整的涂抹过程记录!”



2月21日


“天使之橙”官方微博再次发布声明称——


由于深圳和上海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司设备构造的不同理解,进而得出不同的结论。同时,对于过去一周时间里出现的各种报道,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司在深圳的正常经营。我司做出决定如下:“即日起,暂停在深圳市场的经营活动,等待政府主管部门公正公平的回复,我司保留此次事件中对我司造成一切影响的权利追究”。



就“天使之橙”方面的声明,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联系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截至发稿时该部门并未对此作进一步的回应。



🏃🏃🏃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邱墨山

编辑:刘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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