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深圳宝安一路口发生惨烈车祸两人身亡,警方通报详情
今天上午
有网友在深圳大件事粉丝群报料称
早高峰
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一路口
一油罐车与一辆电单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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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交警通报称
事故造成电单车上两人死亡
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事发地位于新桥街道庄村—新玉路口
据目击者称,事故发生在早上7点多。事发时,一辆电单车在由北往南横穿新玉路,快要到达路中央时,与对向庄村路开来的油罐车发生碰撞。“油罐车由庄村路左转新玉路,刚好撞到了那辆电单车。”该目击者称,电单车是拉客的,后座坐了一名女子,两人都在车祸中身亡。
目击者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一辆电单车倒在路中央,车辆损毁严重。在电单车旁,有一男一女躺在路上。不远处,有一辆车油罐车停在新玉路最里侧车道。
▲肇事车辆
今天(5月31日)中午,南都记者看到,事故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涉事油罐车和电单车也已经被拖走。
南都记者注意到,新玉路是一条东西向的道路,而庄村路为南北向。在该路口,如果要过新玉路,只在庄村路东侧有一条斑马线。庄村路西侧也可轻松进入新玉路,但并没有划设斑马线。
南都记者在该路口停留了十几分钟,发现除了正常走斑马线过马路之外,还有不少人选在从庄村路西侧,也就是事故发生地过马路。
南都记者注意到,目击者拍摄的一段事故发生后的视频也显示,即便事故刚发生不久,仍有人骑着电单车从该处过路。
明明斑马线就在不远处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和电单车
选择横穿马路?
一名横穿马路者称,他过马路的时候并未注意到路上没有斑马线,只看到有人过,就跟着过了。而一名电单车驾驶员则称,选择在此处横穿,是“没有办法的事儿。”
电单车驾驶员
:
从人行道过不方便啊,庄村路右转和人行道的绿灯时同时放的,走到一半车就过来了,他们根本不让的。那本起事故的详细情况又如何?
深圳交警在31日下午对该事故进行了通报。
深圳交警称,2019年5月31日7时08分许,邹某兵驾赣CR1925号重型罐式货车沿宝安新玉路东行至庄村路路口时,车头左侧与杨某全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搭载李某娥)碰撞,杨某全及李某娥倒地后被碾压致死。
经初步调查,邹某兵驾车进入导向车道后未按规定方向行驶,杨某全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行经路口时突然从货车前方向左斜插。
事故中,杨某全涉嫌非法营运,两人均未佩戴头盔。目前,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相似的情节曾不止一次的发生
“2018年10月8日中午,宝安区福洲大道一起货车右转时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自车上两名乘客倒地后惨遭碾压,当场身亡。目前,事故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8年4月11日下午四点多,在龙华环观南路转平龙西路辅道,一辆泥头车正要转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来不及避让,被卷入车底。交警到场后,确认骑电动车的女子已经不幸身亡。民警表示,当时泥头车的车速并不快,初步调查,主要原因是骑车女子处于车辆盲区且距离过近。”
生命只有一次
每次看到电动车与汽车相撞
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员死亡的新闻
大件事君总是很心痛
这背后
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安全隐患?
大件事君要再次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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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请记住,收藏这张车辆盲区图
这些区域不能站!不能站!
司机真的看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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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人或车进入车辆盲区时
对于驾驶人而言
其危险指数不亚于“闭眼驾驶”
● 车身越大盲区越大,行驶时绝对不能待在货车两侧盲区并排行驶,同时尽量不要从右侧超越货车。
● 驾驶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请按规定方向行驶;
● 驾车时请勿随意变道,更勿随意左右穿插;
除此之外!
所有非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注意
骑车时必须走非机动车道!
骑车时必须带戴上安全头盔!
更多安全细节,请向下滑动
1、安全头盔很重要
驾驶非机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且电动车自行车的车速在20-25km/h,比一般的自行车车速15km/h要快,因此出现事故的概率比较大,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必须戴安全头盔,慢速行驶。
2、被看见,更安全
夜间行车时应穿戴用反光材料制作的衣服,应在非机动车身周围显眼位置加贴车辆反光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必须向车辆管理机关领取号牌、行驶证;
与此同时
深圳交警还温馨提醒
请勿乘坐非法营运电动车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骑车,珍爱生命
毕竟生命只有一次
🏃🏃🏃
*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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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深圳大件事记者 颜鹏
编辑:刘洋子
✪ 深圳南山大道撞人案司机被批捕!留美期间拿到驾照,曾多次违规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