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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颁临时禁制令

自香港修例风波开始后有不少警员被网民起底
昨天(10月25日),香港律政司及警务处处长因应情况,入禀高等法院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警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当中包括住址、社交媒体帐号及照片等。
案件于下午紧急开庭处理,但以闭门形式进行,法官周家明最终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对警员和其家人起底,临时禁制令的有效期至今年11月8日。

要求禁止发布

警员和配偶的个人资料


案件原告为律政司司长及代所有警员及辅警提告的警务处处长。


代表香港律政司司长和警务处长的大律师张天任(左一)。
原告在入禀状指——


有鉴于针对警员的“起底”行动,对原告构成滋扰、威吓,要求法庭禁止所有人在没有同意下使用、发布、披露,警员、配偶、及其孩子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职位、住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邮地址、身份证号码、Facebook帐号、Instagram帐号、车牌、照片,以及任何可辨别到身份的文件。


原告亦要求法庭禁止任何人威吓、骚扰警员及其家人,也禁止任何人协助、煽动、教唆他人作出上述行为,若有关资料已被披露,该人也要撤回已公开的资料。


早前八月中旬,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警司莫俊杰指,由六月开始至八月中旬有1614名警员家属个人资料被起底,被起底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恐吓。

律政司指发布警员资料涉刑事成分


其后,律政司副民事法律专员李锦耀在聆讯后向传媒表示——


今年6月开始,有人于网上披露警员的姓名、身份及照片等个人资料,并将资料广泛发佈,当中更包括警员子女的学校、班级,令警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及恐吓,有关行动更涉刑事成分。



李锦耀又指出,有警员家属在工作地点受到滋扰及收到恐吓信,这些行为妨碍了警员执行工作,其家人也会担心自己的安危,对他们造成心理困扰。


有鉴以上情况,律政司司长及警务处处长,分别以利益守护人及代表全体警员的身分入禀申请禁制令,而法庭25日也批出了临时禁制令,有关禁令的内容将会尽快上载至政府及警务处网页,而案件下次聆讯日期为11月8日。


南都特派报道组发自香港


* 南方都市报(nddaily)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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