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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规则再调整!深圳这区2个加分项或取消,这些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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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已接近尾声最近深圳有不少家长都早早开始关注来年的入学政策了
前段时间宝安教育局公布了 关于宝安积分入学办法的征求意见公告 其中
“独生子女入学加分拟从90分调至1分”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
最近,这份意见征求稿
经论证修改后再度公示
1月3日,《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经论证修改后再度公示。
新征求意见稿都有哪些变化呢?
话不多说
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新征求意见稿
独生子女入学加分调至加2分
相比12月公示的征求意见稿该修订稿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发生了变化
▽① 独生子女加分值由加1分调至加2分。
② 在有房租房的情况下,宝安户籍和深圳其他地区户籍不再同分,前者调高5分。同时,非深户购房基础分值调高5分,拉开与非深户租房的差距。
③ 取消“非深户籍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同时“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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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入学积分到底怎么算?大件事君奉上一份2020年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大家好好研究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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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觉得这样的调整
是否合理呢?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你的建议
除此之外
在宝安区2020年入学条件方面
这些也一定要注意
宝安区2020年
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
1月3日,宝安区教育局也发布了《关于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有关事项的温馨提醒》,包括以下重要提醒:
1
关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例如——
“2020年秋季入学的,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出证,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
关于社保参保时间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
关于身份证办理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请家长提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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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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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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