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广东省政府: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至于开学……
刚刚
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同时,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
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确定具体开学时间。
三、对确因工作需要于2月9日24时前返粤的人员,各地、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来粤人员健康监测管理方案(第二版)的通知》(粤卫明电〔2020〕11号)落实防控措施。
四、各类企业、学校及用人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和师生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
五、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方案,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8日
内容来源:南方+
深圳市教育局
今日也发布了延迟开学通知
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同时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部署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包括不得通知教师到校开展教学备课、研讨、培训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高校要建立单独的隔离宿舍,并下发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要建立单独的隔离宿舍
通知要求,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以下统称各区各学校)主要领导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值班人员确保按时到岗,严守工作纪律。领导班子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带头作用,充实假期值班和各项防疫工作力量。
通知强调,各区各学校要制定开学前校内防控、师生返校开学、校内隔离观察等工作预案,建立有效机制,落实人力和物资配备,坚决防止疫情在学校的传入和扩散。各高校要建立单独的隔离宿舍。
将学校人员纳入社区工作站居家自我隔离者“三位一体”管理服务
通知要求,各区各学校要与各社区工作站加强联防联控,将学校人员纳入社区工作站居家自我隔离者“三位一体”管理服务措施,即工作站人员管生活、社康医生管健康、社区民警管行踪;要制订辖区内社区工作站、派出所、定点医院一览表,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师生及家长使用。
各区各学校要联系辖区内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装备到位、防护到位,保证自身安全。各区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加强与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心理辅导,解决实际问题。
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通知强调,国务院已决定延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延迟开学期间,各学校要采用有效形式通知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学校可布置适当的学习任务,与家长保持密切沟通,鼓励开展线上辅导等教学活动;各区各学校也不得通知教师到校开展教学备课、研讨、培训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所有学校、教育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
通知强调,各区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校园的巡查管控及校园消杀工作,所有学校、教育公共设施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加强对进入校园人员的管控,非本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对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均需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禁疑似症状人员入校。
各区各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师生的关怀,妥善做好留校师生的生活安排。各高校、各设有内高班或聘用外籍教师的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对留校师生要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各区各学校要加强对涉及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师生的人文关怀。
市教育局将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部分内容来源于:南方+、深圳教育
采写:南都记者 朱倩
编辑:刘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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