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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多人称缴社保后却查无记录!难道钱白交了?权威回应来了


转眼就又到月底了
大件事君想问一下你们这个月的工资都发了吗?
是不是发的全额呢?


最近有不少小伙伴看到工资条后来问大件事君
为什么工资条上明明扣除了社保费用
但是却无法查到社保缴纳记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别担心,其实这和深圳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


3月4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了

《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

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具体内容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免征


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免征我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020年2月-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二、减征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4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三、延缴


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四、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在延缴和缓缴期间,补缴减免政策执行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五、阶段性降费及浮动费率政策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行政策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起至6月,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上浮费率档次的企业,暂按其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2020年2月—2021年1月,我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继续执行,符合条件实行浮动费率的用人单位按下调后的费率缴费。


六、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的减免政策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具体计算办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


其中企业延交、缓缴

可能会导致个人账户信息更新延迟

对于大家关心的

延缴、缓缴会影响社保待遇吗?

别急,我们一起慢慢往下看


个人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期间

个人社保待遇不会受影响

 

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为例——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的,对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


用人单位可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


在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如员工因其他政府部门需要共享比对社会保险数据,按照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不受影响的原则,视同社会保险数据已缴费到账,不影响关联业务的审批。


另外,还有企业问到,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可与延缴政策和缓缴政策叠加使用吗?深圳市人社局解释,可以。


假设疫情在5月底解除,某大型企业在2月至4月享受减半征收,减半征收后的应缴额及5月份的应缴额,可延到8月份缴纳。但该企业因各种原因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可在7月份申请缓缴,经批准,8月至12月可缓缴。


还有小伙伴表示社保减免怎么算?为什么说得减免工资条却还是显示全额扣除
南都记者了解到
这个减免措施是针对企业的
个人社保缴纳金额不受影响



企业减免具体怎么算?


社保减免怎么算?

深圳人社局

按免征及减半征收进行举例解释


以免征为例——


某中小微型批发业企业的一名非深户员工陈某,月工资5000元。如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情形计算(不考虑浮动费率),减免政策期间,2至6月的三险社保费计算中,按月应缴:养老保险5000*(单位13%+个人8%)+失业保险2200*(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5000*0.14%/2=1075.5元。
按月免征后,养老保险5000*13%+失业保险2200*0.7%,工伤保险5000*0.14%/2=668.9元。 也就是说,陈某2至6月共计应缴5377.5元,免征3344.5元,实缴2033元,免征超过一半。



对减半征收——


某大型制造业企业的一名深户员工李某,月工资5000元。如按照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情形计算(不考虑浮动费率),在减免政策期间,2至4月的三险社保费计算中,按月应缴:养老保险5000*(单位13%+地补1%+个人8%)+失业保险2200*(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5000*1.14%/2=1150.5元;
5000*13%/2+5000*1%+2200*0.7%/2+(5000*1.14%/2)/2=396.95。


也就是说,2至4月,李某共计应缴3451.5元,减征1190.85元,实缴2260.65元。



还是没看懂?
下面这张图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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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也欢迎给我们留言*

👀


采写:南都记者 张小玲

图片来自深圳人社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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