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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礼道歉!“南航空少被指骚扰男同事”案宣判,结局很意外


去年10月

一段“南航空少电梯内骚扰醉酒男同事”

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引起广泛关注


近日,这起涉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案在南山法院进行审理。


南都记者获悉——


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于某相关言论构成对原告柴某名誉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目前判决书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是不是有很多人

对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并不了解?

那我们就先来回顾下事件的经过


男子称遭男同事猥亵

引发舆论关注



2019年9月,同在航空公司工作的原告柴某、被告于某因工作关系相识。


同年10月,于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及相关微信群发布消息,称2019年10月11日凌晨,柴某在其小区电梯及住处对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要求柴某道歉,随后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柴某猥亵。


于某也向媒体报料,称电梯内被同事骚扰。


经报道后,“南航空少被指电梯内骚扰男同事”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微博阅读量累计达4.4亿人次。



2020年初,柴某认为于某发表的言论涉及不实陈述,极大降低了其社会评价,给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遂向南山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一审认定

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成员经过认真阅卷发现,该案的很多关键事实均是在只有原、被告双方在场、没有任何旁证的情形下发生。如何查明此类事实,关系到案件的准确认定。


2020年5月中旬,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6月,南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认定于某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的发言及电视节目中的相关言论构成对柴某名誉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


据了解,该案判决书已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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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程昆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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