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被邀跟“明星造型师”聊天,深圳女子掏万元办卡后遇退款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发型对整体形象起着重要作用
相信很多去过理发店的人
都有被理发小哥“嘘寒问暖”的经历
各种套近乎之后
还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忽悠你办卡充值
最近
深圳的黎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
结果还非常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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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姐反映,9月27日,她在回家路上被一理发店邀请跟“明星造型师”聊10分钟,结果待了两小时还掏了16888元办了一张卡,第二天想退被告知只能退8000。
【南都N视频】视频剪辑、编辑:黄铭涛
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曾为明星造型”“办卡有优惠”
市民被邀进店交16888元办卡
市民黎女士告诉记者,9月27日晚她路过宝能环球汇一家名为“匠人组合”的理发店时,被店员邀请进店体验,“说我们现在有个北京来的老师,进去我们十分钟给你口头设定发型”。
被投诉的理发店。
据她称,在店内对方又相继告诉她“你现在把头发解开,要洗下头发才能看出来”、“你这发型我需要剪一下才能看出来合不合适”,并且因为理发师宣称曾为明星服务,黎女士也同意理发。
她表示,过程中理发师称388元的剪发费用可以免除,但如果想让“头发更有效果”需要“做个塑形”,并口头告知价格为2680元。“他说如果你办我的私人会员卡,这个2680就给我免了。”
据她介绍,理发师称会员卡分为16888、26888和36888三个等级,并推荐其充值26888元的会员卡,她因为着急回家、最终对方让她先支付16888元并签署协议,剩余的钱次日再补。
黎女士出示的购卡协议中有一处特约提醒称“此卡售出不退不换,此卡本人同意不退不换,不折换现金”,并额外附有顾客签字处,她表示自己未在此处签字。
黎女士签署的购卡协议中有不退换条款。
退卡起纠纷
顾客:要求全额退款被拒
理发店:要退只退8000元
后续黎女士不愿再补剩余费用且想要退款,9月30日对方提出可退还8000元并扣除消费的2680元,剩余费用可继续消费。
她坚持要求全额退款,并愿意按店家自己承诺的开业期间8折优惠支付当日消费的费用。
此外,她还对理发师与明星合影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她直接指出为自己服务的理发师与某女明星的合影“是P的”。
理发店回应:
双方都有责任
“客户不同意还可以再商量”
10月7日下午,南都记者来到这家理发店体验时被告知其仅接待女性顾客。
记者注意到,店内墙上醒目处贴有一张价格从188元至680元不等的价目表,据店内工作人员表示这些为“洗剪吹”服务的价格,该店宋姓店长称烫发、染发的价格另有册子标明且会向顾客出示。
这位店长对记者称——
对于此前提出的退款8000元的方案,他表示“这是协商的问题”,“客户不同意还可以再商量”。
据该店长介绍,黎女士拒绝退款8000元的方案后,自己已将电话及微信通过员工给到了她,但对方并未联系他,也未到店处理。记者从黎女士处了解到,这位店长曾经来电但她未接听。
对于黎女士质疑的理发师称为明星做过造型一事,这位店长表示“有个别的做过”,有些是“(明星)抽出来两三分钟一起合个影”。当问及为黎女士服务的理发师是否为明星做过造型,他表示“属于隐私”。
律师观点:
部分款不退
商家需提供合理理由
针对购买协议中设立不退换条款,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刘小前律师指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
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
他表示,在是否有约定,商家与消费者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比较合理。
刘小前律师认为,若消费者要求退回预付款而店家只同意退款8000元,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合理的理由,具体说明扣除款项理由和数额,由双方共同确认扣款的合理性。
如果商家拒不说明或提供扣款依据,或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以申请消委会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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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焦明梁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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