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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实施!深圳对这类人全面禁酒,违者最高罚3万


 重要提醒!


1月1日起

深圳将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此外,卖酒和肥宅水

要亮出特制logo,否则最高罚1000元



作为深圳人的健康“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以下简称《健康条例》)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后,深圳将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此外,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提示标识。


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全国首创 

深圳发布酒精、碳酸饮料健康标识



伴随着《健康条例》的实施,深圳卫健委也率先全国,发布了《深圳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试行)的公告》。


当中包括8款标识和5款提示符号。


这意味着

商家今后在卖酒精和碳酸饮料时

要在货架或柜台上亮出下面这些logo


1

酒精饮料


主要分为2种——



01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标识



其中要包括3种内容:


  •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提示符号

  •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警示语

  • 违法处罚额度”和“政府监督投诉电话



02


饮品含有酒精标识



其中要包含2种内容:


  • 酒精饮料提示符号

  • 酒精饮料提示语



2

碳酸饮料


主要分为3种——



01


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标识



其中应该包括两点内容:


  • “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提示符号

  • 儿童青少年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提示语




02


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标识



其中应该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 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提示符号

  • 每日添加糖摄入限量提示语




03


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标识



其中应该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 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符号

  • 长期过量摄入添加糖健康提示语


不亮这张纸,最高罚1000



对深圳有规定,如果商家不设置上面这批健康提示logo,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此外,《健康条例》第四十六条还规定——


医疗卫生机构、专门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的场所禁止销售酒精饮料,禁止使用自动售卖设备销售酒精饮料,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酒精饮料。


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健康标识可在卫健委网站下载



南都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销售者及时获得标识,各类酒精饮料和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模板图例可在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


✎ 下载方式


到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z.gov.cn/)下载即可。


✎ 具体路径


【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其他】-【通知公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健康提示标识制作标准和设置规范(试行)的公告》】



消息一出

便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大家纷纷为这一政策点赞



对于这一措施你怎么看呢?

我们留言区见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采写:南都记者 李榕

部分内容综合自深圳卫健委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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