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男子深夜骑电动车,意外突然发生……原因让人警醒
过年放假
亲朋好友一相聚
总是忍不住来几杯酒助兴
但大件事君可要郑重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小心事故发生!
男子醉驾电动车
撞上路缘石酿悲剧
2021年2月10日22时8分许,覃某辉驾驶电动车沿光明区周家大道由西往东逆向行驶至周家大道东长路路口时,与路缘石发生碰撞,造成覃某辉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到达现场时,能明显闻到当事人覃某辉身上有酒味,随后对其进行血液提取。经检测,覃某辉血检结果为248.3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总有人觉得酒后骑行电动车
稳得很,问题不大
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
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后果严重
别让一次醉,换来一场悲!
今年(2021年)
深圳也已发生多次车祸事故
与酒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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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小车与电动车深夜相撞
2021年1月28日1时34分许,李某驾车沿松福大道南往北方向行驶至沙井河大桥上时,与陈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未戴头盔)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陈某当场死亡。
交警现场对肇事司机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肇事司机涉嫌醉驾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❷ 深圳一小车突然冲上人行道
2021年2月6日23时37分许,龙华区新城大道发生一起车祸致一名行人身亡,经查肇事司机涉嫌醉酒驾驶。
当晚,一辆原本行驶在道路上的小汽车快速偏离路线,在撞倒路口的防护桩和交通标志牌后冲上人行道,撞击瞬间车尾还冒出不少火星。
春节期间
深圳交警严查酒驾!
春节期间
深圳交警持续在全市
范围内开展“猎虎”行动
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不止查小车司机,还有电动车司机!
现在正值春节团圆时刻
只有安全出行才能真正团圆
一旦触碰法律的红线
面临的将是严厉处罚
酒驾电动车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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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 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 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如果经鉴定后
驾驶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
属于机动车标准的
将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若是饮酒后驾驶
已达机动车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按照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
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作为普通市民
一旦发现有人酒驾
也请立刻拨打电话举报!
安全驾驶!
平平安安过大年!
🏃🏃🏃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唐泽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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