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快递放小区货架后“消失”?深圳警方查明真相,2人被行拘
因为疫情防控需要
近期外卖、快递已经不能送上门
深圳很多小区都设置了快递、外卖放置点
但最近,有深圳市民表示
刚点的外卖、还买的快递
竟然“不翼而飞”了?
一起来看看详细情况
外卖放在小区货架丢失
竟是遭人偷窃
“你好,我要报警,我点的外卖不见了!”
郑先生当天中午在外卖平台购买了价值70余元的餐品,外卖员按照郑先生订单上的地址将餐品送达后,通过电话通知了郑先生,并提醒其尽快取餐。
当前往取外卖时,郑先生找遍了货架上的外卖都没能找到自己的那份,在与外卖平台、商家、外卖员反复确认后,觉得事有蹊跷,于是报警求助。
根据郑先生提供的线索,民警钟建忠很快在公共视频中发现了可疑的身影——一个被帽子和口罩遮盖严实的男子。
民警循线追踪,最终在某出租屋找到这名可疑男子陆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我只是帮朋友跑腿拿外卖,拿错了而已”,但陆某又无法拿出该时间段的任何相关订单凭证或聊天记录。
直到民警向陆某展示确凿证据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承认其因侥幸心理顺手“拿”走了他人外卖的违法事实,并懊悔不已。
▲陆某实施盗窃
最终,陆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
金女士也遭遇了类似事情
郑先生的外卖能“不翼而飞”
她的快递同样也被“有心人”惦记
多个市民反映快递丢失
警方发现可疑女子
“我价值300多元的快递在小区的快递架上不见了,找遍了都没找到。”
▲陈某实施盗窃
最终,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的违法事实,民警也从陈某宿舍中找到被盗快递。现陈某因涉嫌盗窃,被福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现实生活中
有的人会为了一点点的利益
就选择做出违法的事情
当受到法律惩罚的时候才是后悔莫及
深圳警方提醒:
偷窃属违法犯罪
深圳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勿以恶小而为之”,切莫心存贪念,抱有侥幸心理,实施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收到外卖员、快递员送达的信息后,请及时取走自己的快递或外卖,让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如不慎被盗,可及时拨打110报警。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
不就是拿一份外卖吗
大不了钱照赔就是了
但是这样的想法真的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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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外卖的行为是违法的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
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
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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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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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南都记者 吴灵珊
部分内容综合自福田警察
见习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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