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产,多项税费能免征?深圳税务局回应
7月25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公众号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涵盖216项税费优惠政策。
涉及房地产方面的税费优惠高达43条,其中有24条为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有19条为提振住房消费信心优惠,比如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等。
该消息发布后迅速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有购房者认为是税费优惠方面出现了新的政策可能会对买卖房产有利好;还有部分中介人员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发布“税费减免重要信号,需要跑步入场了”等推广卖房信息。
但对上述涉及房地产税费优惠政策梳理后,南都·湾财社记者发现,这并不是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而是相关政策汇总,有关税费优惠基本都是近年已在施行当中。
7月26日中午11时左右,湾财社记者致电深圳税务局服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暂时没有出最新的政策,如果有最新政策公布的话,可以在总局官网或者深圳市税务局官网查看最新公布信息。
在咨询“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的具体问题时,对方向湾财社记者表示,目前沿用的是财税2016版23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按目前这个文件,深圳不执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而针对该政策的解读中,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此类政策发出后,市场上引起一些误解,实际上此类政策条款均是这几年都已经制定和落实的政策,所以属于既有政策的重新梳理和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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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编辑:张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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