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全面推广“业主预看房”制?住建局回应
要说买房最怕遇到什么情况?
那就是“货不对板”了
近日,一则消息引起不少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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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频传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印发
《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工作指引》
将在深圳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全面推广
“业主预看房”制度
网传深圳将推广“业主预看房”
有人前往项目现场遭拒
前述网传文件指出,“业主预看房”是指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组织购房业主查看房屋实体,并对业主所提的问题组织整改、及时反馈结果。
开展业主预看房工作是为了让业主提前了解房屋实体情况,搭建与责任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为顺利交付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业主预看房工作不取代原本工程的验收和移交环节,不免除各方责任主体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参与预看房的“业主”是指商品住宅中已完成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手续的人员或保障性住房中已完成选房程序的人员。
项目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全程参与业主开放日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承担首要责任。
然而,却有市民表示
近期前往项目看房遭开发商拒绝
“我们今天来现场看房,但开发商不让进。”
7月底,有市民向南都·湾财社记者反映,其购买的位于宝安的楼盘即将于今年年底交付,但近期业主们前往项目时却被告知没有业主开放日,不允许进入工地现场。
该市民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深圳市住建局已印发了《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工作指引》的通知,但开发商并不执行。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网传文件究竟是真是假?
南都·湾财社记者就此份文件的真实性
致电12345便民服务热线
深圳市住建局回复:
确实已下发文件,但并非强制要求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致电南都·湾财社记者回复称,名为《住宅工程业主预看房工作指引》的文件真实存在,是市住建局向深圳各区住建局下发的工作指引,暂未在官网公布。
该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到,业主开放日的节点一般是在交付前的若干个星期,并不是购房的业主想进去就能看的。
湾财社记者注意到该份文件里指出,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质量保证措施,保质保量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看房时段内,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看房的现场条件,确保看房区域无施工作业。
关于文件是否对开发商有约束性的问题,上述人士表示,该份文件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它并不是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只是指引。业务主管部门通常会要求开发商组织业主开放日,但如果开发商不组织的话也并不算违法违规。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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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湾财社、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孙阳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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