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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费1700万!深圳男子认购三套网红盘,结果……


买房,是件人生大事

一个方方面面都合心意的房子

可不是那么容易找


2021年11月

杨先生(化名)心心念念的网红楼盘

已经开盘一段时间了

但是“熟人”那边却杳无音讯

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网红盘竞争激烈

朋友出面称有内部关系可帮忙



2021年,杨先生就对位于深圳核心区、有优质学区“加持”、升值潜力高的某网红楼盘的房产青睐有加,无奈房源有限,且竞争激烈,想要拿下购房名额,也只能蹲着等“摇号”。


就在这时,杨先生的好朋友——威哥(化名)出现了,他声称自己有内部关系,无需“摇号”即可购房。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于是杨先生陆续向威哥转了共计1000余万元,作为三套房产的部分购房款。


楼盘开盘当天,所有房源一售而空,杨先生的购房名额是否拿下?几天过去了,威哥那边依然音讯全无。心急如焚的杨先生经过多番催促,终于拿到了盖有房地产公司印章的认购书。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半年内累计转账1700余万元

发现认购书上的公章是假章



签下认购书后

本以为悬着的心可以放下了

但威哥仍不断提出转账要求


“每次都很急”,“几十万、几十万地要”。信赖朋友、购房心切,且转账金额与房产首付和房价款相比还算在“合理范围”内……念及以上种种,杨先生只得继续按威哥要求转账。


近半年的时间,一次又一次的转账,杨先生默默计算着,这些钱累计起来都足够交三套房产的首付了,但威哥仍然还有继续转账的意思。


杨先生开始警觉,于是拿着认购书向楼盘销售处求证,销售人员的答复让他震惊:认购书上所盖的公章是假章!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这下,杨先生方如梦初醒

威哥这波熟人局

自始至终都是一场“房骗”局


原来,这位威哥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为了“展示实力”、树立威望,威哥经常对外宣称自己可以托关系搞到深圳房地产的“笋盘”。2020年5月,威哥欠下巨额债务,无力还款的他开始利用自己长期以来打造的人设,盯上了周边认识的有购房需求的人员。


他先是骗取了公司一名下属的65万元“购房款”,之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尝到甜头后,威哥又继而向杨先生实施了同类诈骗。


得知真相的杨先生第一时间要求威哥退款,可惜为时已晚,这些钱已被威哥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多次催促退款,威哥依然“纹丝不动”。杨先生前后累计转出的1700余万元巨款和“梦中”的三套房产就这么“打水漂”了。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威哥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罚。


一审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等,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这是一宗典型的“杀熟”型诈骗

关键就是熟人间的信任


一旦被害方醒悟察觉有异

虚构的事实、证人证言、资金流水等铁证

会让犯罪分子的谎言不堪一击


类似案例此前各地均有发生



 谎称“有关系”能买到福利房 

 男子诈骗40万,获刑七年 


2020年以来,河南南阳的田某对外宣称自己在房管局“有关系”,能弄到南阳某小区的福利性房子,只要请人吃吃饭、送送礼,均能帮忙以内部福利价购买经济适用房。凭借着“办不成退款”的承诺,以及朋友们的传播效应,田某在一年内陆续收取4名被害人缴纳定金40万余元


田某将非法所得钱款用于吃喝挥霍和购买彩票,全部挥霍一空。因到期仍无法办理购房手续,被害人要求退款。而此时田某既无购房名额,亦没钱退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声称有内部渠道能低价购房 

 男子一人分饰多角诈骗好友37万 


2019年,湖南常德一男子夏某,在得知自己的好友杨先生有购房需求后,以自己在某置业公司工作的身份哄骗杨先生,称自己有“内部渠道”能帮杨先生“低价购房”,最高优惠能达到二十万元左右。


为此,他办理了多张手机卡,以此注册多个微信号,分别扮演“地产客服张美女”、“集团金融小刘”、“地产置业公司总经理助理”、“置业公司老总”等多重角色


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间,杨先生多次给夏某转账,金额共计约37万元。杨先生满怀期许地等了近两年,到了交房日,夏某却突然以各种理由推脱。经警方审讯,夏某对自己谎称有“内部渠道”能“低价购房”并以此骗得好友近3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图源:IC photo(图文无关)


 警方提醒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能买到经济适用房、优惠房、内部房等低价房为诱饵,通过收取定金或房款的方式骗取购房者的钱财。房产交易诈骗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做到以下几点,以免落入交易陷阱——


  1. 要查验房源的真实性,要仔细查看项目的证照手续。

  2. 要查验售房人的身份信息。只有有法定售房资格的人才能售房,任何人以关系作为托词收取房款定金都是不合法的。

  3. 在交保证金时,一定要签订合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买房是大事,就算是熟人介绍也要谨慎对待,关系再好的朋友,在涉及钱物等交易时也一定要有防范心理,留个心眼,更不能朋友怎样说就怎么做。


另外,消费者在签订房屋转让、转卖、转租等合同时,对手续的规范和步骤一定要事先了解,不要随意与任何人私自签订合同。如果,在对合同产生怀疑时,一定要及时核查,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可心存侥幸!


法条链接

【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同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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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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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丰泽法院、南阳宛城法院、临澧公安 

编辑:余思敏

封面:IC photo(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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