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违规收取水电燃气费,深圳公布15起案例
水、电、燃气
是我们生活中每天都会用的东西
因此,它们的价格
也备受大家关注
遇到乱收费的时候
更是让人头疼
2024年以来
深圳各区各街道认真组织开展
全市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
违规加价春季执法行动
严格依法查处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
近日,“深圳市场监管”公布了
第二批水电燃气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一起来关注
一、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代收费人未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收取费用行为
案例1:
福田区南园街道沙浦头村东25栋401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南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陈某按照1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3月22日,南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罗湖区东门街道翠园街11巷4栋302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于某按照8元/立方米和1.2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11日,东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于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罗湖区桂园街道桂木园社区红裙楼小区6栋702房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桂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彭某按照8元/立方米和1.5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3月1日,桂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彭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盐田区盐田街道老石头围3号404房屋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盐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廖某按照6元/立方米和1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11日,盐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廖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村117栋房屋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桃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尧某按照7元/立方米和1.2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3月5日,桃源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尧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福和路西七巷28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王某按照8元/立方米和1.3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3月4日,沙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王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宝安区松岗街道红星社区松河北路10号楼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松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余某按照7元/立方米和1.3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3月7日,松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余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8:
龙岗区坪地街道六联社区石吉路26号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杜某按照10元/立方米和1.5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2月29日,坪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杜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9:
龙华区福城街道桔塘社区龙澜大道642号福安阁小区39栋未按政府定价收取水电费案
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文某按照7元/立方米和1.3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水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政府定价标准,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2月28日,福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文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龙盘花园一巷1号安逸公寓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张某按照1.3元/度标准向住户收取电费,未执行居民生活用电政府定价标准,存在违法加价行为,违反《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12日,公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街道办事处依法查处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代收费人未提供发票收据行为
案例11: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石龙老村398号未提供发票收据案
石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詹某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时,未提供水电费发票收据,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25日,石岩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当事人詹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2: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简一住宅区69号702房提供的收据未载明水电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案
园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陈某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时,提供的水电费收据未载明水电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25日,园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3:
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新社区横岭二期26栋未提供发票收据案
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谢某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时,未提供水电费发票收据,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31日,民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当事人谢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4:
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文新新村4巷7号未提供发票收据案
碧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林某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时,未提供水电费发票收据,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1月17日,碧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当事人林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15
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梓横西路73-1提供的收据未载明水电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案
坑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发现,上述房屋代收费人李某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时,提供的水电费收据未载明水电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违反《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复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2024年2月6日,坑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对当事人李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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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市场监管
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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