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时查出端倪!深圳业主发现,请来的阿姨身份是假的……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
你家请过阿姨吗?
与此同时
在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当下
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近期,就有不少消费者
以“不好找、不好用、不放心”
来形容家政服务中遇到的烦恼
在请家政的过程中
大家伙儿都遇到过哪些问题?
我们一起来了解
阿姨服务能力好
“吓了雇主一大跳”
一年前,为了减轻家中老人的负担,刚出月子的李女士通过“娃咋带”平台找了一名育儿嫂。“阿姨的能力是挺不错的,干活很勤快,做的饭也很好吃”,雇佣的前三个月里,李女士对阿姨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李女士表示,自此开始,阿姨就不断地找借口延迟回深。每次沟通联系的时候,阿姨除了含糊表明老人还需要照顾外,连交代的语气也是匆匆忙忙的,似乎总有事情隐瞒。而之前说好的几天假期,最后却演变成了长达一个多月的“缺岗”。
就在这个时候,李女士与一些宝妈交流后发现,大家都有相似的遭遇:即阿姨以“老人摔伤”“老人生病”为由请假,结果假期一再延长,最后还给雇主带来极大的不便。因而众人一致猜测:实际上,阿姨是接了月嫂的私单。
“相比于育儿嫂数千元的工资,月嫂普遍都是上万元且时间短。运气好的话,一个月后还能回来上班”。
失去耐心后,李女士便主动联系了平台物色另外的人选,并明确告知阿姨“不用再来了”,新的育儿嫂也将在数日后上户。然而此时,阿姨不仅快速“返岗”了,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登门。据李女士回忆,阿姨当时手上提着水果来家里按门铃,吓得老人没敢开门。后来阿姨还在楼下坐了半天,给老人打电话时则称自己只是很想念小孩,想回来看看。
无独有偶
被“吓一跳”的还有龙岗的陈女士
今年3月,其在福田一家公司聘请了阿姨负责家务和照料小孩。前几日,阿姨的表现甚是不错,不管是看孩子还是做家务都尽心尽力。陈女士坦言:能找到一位综合素质俱佳的阿姨十分难得。
然而,令陈女士隐隐感到不安的是,阿姨的相貌与身份证照片略有出入,“身份证里年龄是48岁,头像也年轻貌美很多,但实际看起来阿姨像是50多岁的”。
家政公司提供的保姆信息
于是有一晚,陈女士便找了个理由让阿姨到楼下超市买菜,并先行垫付。待微信转账时终于发现了端倪——
借此机会,陈女士也趁机委婉地向阿姨打听情况。没料想,阿姨的回答十分坦然:“哦,这个啊。一个是我出嫁前的名字,出嫁后我改了名,花了300块”。
保姆给家政公司和雇主提供的身份证,名字最后一个字是“英”
雇主向保姆转账时,发现微信显示的实名最后一个字是“婵”
只是这样的理由并没有让人心安,考虑到阿姨的服务能力尚可,陈女士决定再观察几日,并找机会与阿姨话话家常。随后,在几次的聊天中得知,阿姨因为丈夫的家暴而离婚,孩子也沉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自己出来干家政就是帮忙还债务。
“这下就真的不敢用了”,为了进一步确认阿姨的身份信息,陈女士便主动联系了社区网格员,要求其上门登记居住信息。此时,阿姨一直以没带身份证和不记得号码为由推脱登记,早有准备的陈女士便跟阿姨提出可以使用“粤省事”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网格员挨家挨户跑也辛苦,咱就尽量配合人家工作嘛”。
随着阿姨的多次尝试,人脸信息始终无法匹配,就此事情的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在网格员的耐心询问下,阿姨承认是使用自己妹妹的身份证信息在家政公司登记,并辩称:50岁以下家政人员更受欢迎、工资会更高。“我已经超过50岁了,找一份高薪的家政工作不容易”。
最终,考虑到阿姨并无不良目的,陈女士并未追究其责任。据悉,阿姨被辞退后,网格员和社区民警已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
“换人容易退费难”
服务协议难逃霸王条款
相比于家政人员要“用得放心”
谌先生则更希望
家政服务机构能“用得省心”
作为典型的双职工家庭,谌先生一家自孩子出生后,便一直聘用阿姨来分担的家务的压力和照顾“一老一小”。然而今年3月,谌先生向深圳市花木兰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家政需求以来,已先后更换了5名阿姨,最后还陷入了退费难的困境。
据谌先生透露,第一位上户的阿姨是该公司强烈推荐,但到家之后发现,阿姨的记性比较差,做事情丢三落四,基本服务能力一般。“最重要的是,阿姨的听力不太灵敏,很多事情要重复表达甚至靠‘吼’,她才能听得清”。
而后续更换的几个阿姨,服务时间仅有数日或一日,便以“身体不舒服,医生建议多休息”“感觉自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为由主动提出换人申请。
而如此频繁的更换也给谌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稳定性是我们请家政最看重,如果这点都做不好还有什么意义”,无奈之下,谌先生便提出退还5500元“中介费”的诉求,花木兰公司则以“并未违约”而拒绝。
据介绍,当初在达成家政需求时,谌先生与花木兰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庭服务中介协议”——
谌先生与阿姨分别为甲、乙双方,公司则作为丙方。当中约定:乙方向甲方提出辞工时,须提前10天申请。
显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因而谌先生认为,花木兰公司不仅对阿姨服务技能、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宣传过于夸大,在实际的服务过程中也并未做到当初承诺的“零接缝”。
更令人气恼的是,正当谌先生想依据服务协议的条款和内容进一步合理申诉时,却感觉自己遇到了“霸王条款”——
根据协议内容,对于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说明中,已基本厘定了包括工资结算、如实说明身份信息、健康信息在内的违约情况,内容多达8条。
而对于作为丙方的花木兰公司,违约责任中仅有一句:丙方故意隐瞒乙方的真实信息,或串通乙方骗取甲方中介费的由丙方负责赔偿。
甚至,在该协议最后,还有一句字体加大加粗的“温馨提示”: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理解本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之后,不退,可暂停,可转让,应按约定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随着双方协商无果,谌先生多次通过深圳市民生诉求平台登记个人“退费”诉求,却相继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福田区商务局、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回退。据谌先生表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的回复短信显示,该问题属于家政服务纠纷,建议向商务主管部门反映。
而福田区商务局则在回电中表示,“无执法权”“无法对虚假宣传事实予以认定”。
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调节员向南都记者表示,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坚持各自主张,目前已建议谌先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
消费者应审慎关注合法权益
据了解,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所谓的“霸王条款”,其只是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明显不公平条款的一个俗称。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边疆认为,上述谌先生签订的协议中,花木兰公司是一个中介,而合同的履行主体主要是雇主和家政人员, 因此从协议的违约责任内容来看,并不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
“反倒温馨提示部分写到的‘合同签订之后,不退’等明显有违公平原则的限制性条款,可能存在霸王条款情形”。 另外,上述协议的内容也不清晰、不明确,这也是各方发生争议后无法依据合同有效解决纠纷的源头。
此外,在大量的实践中,除部分与家政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家政工外,多数家政工与雇主之间建立的是纯粹的劳务关系。在此情况下,为明确家政工和雇主在发生争议和出现风险之后的责任划分。边疆表示,应当在所签订的合同中细化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注意条款细化,约定服务时间、地点、价格、项目、承担的责任等。
如遇纠纷,边疆建议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介入调查处理,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关于请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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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采写:南都记者 吴春熠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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