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司机被拘
大家都知道,驾车上路时
确保安全是第一要务
却总是有人铤而走险
企图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一起来看深圳交警分享的最新案例
2024年6月19日6时1分许,深圳交警在龙岗区龙岗大道深峰路执勤时,发现一辆核载15人的中型客车上“人影憧憧”,心存疑虑的交警立即将该车辆拦停进行检查。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加上司机车上一共载了18人!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交警还发现,驾驶员陈某所持的驾驶证类型为B2驾驶证,而驾驶中型客车所要求的则是B1驾驶证。
也就是说
陈某作为驾驶员
不仅违法超员载客
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目无法纪、错上加错!
处罚结果
陈某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深圳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开车不能“张冠李戴”
该开什么车就得开什么车
该载多少人就一个也不能超
请屏幕前的每一位驾驶员
吸取教训、以案为鉴!
超员载客危险重重!
车辆是否超员,是根据实际乘车人数有没有超过核定人数标准来界定的,与乘车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无关。所以,假定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坐了6个人,多出来的那一个是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很大程度上增加救援的难度。
同时,在汽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在没有安全带防护的前提下,后两级防护便基本失效了,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
每个驾驶证都有对应的准驾车型。顾名思义,准驾车型就是准许驾驶的车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
准驾不符最大的危害就是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道路安全。正所谓“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驾驶员如果没有正规的驾驶资质和熟练的驾驶技术,那就是在拿自己和乘客的生命冒险。
本期案例也提醒大家
千万不要乘坐超员车辆
驾驶员可能根本不在意你的安全
随时都会把乘客“带坑里”
因此,当发现所乘车辆有超员风险时
请立即下车并报警
决不能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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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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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编辑:余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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