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联手男友设计网恋骗局,被判三年半
你以为遇见了爱情
其实是一场网恋骗局
与你恋爱的可能是个妙龄女子
也可能是个彪形大汉
网恋很美好
保持头脑清醒很重要
基本案情
阿龙(以下均是化名)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网友小美,两人聊得十分投缘,不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一开始阿龙对小美还有所保留,直到相约见过面后,阿龙便认定了这是段“良缘”,在第二次见面时就送了小美一台新手机。
热恋期送礼物、发红包本是情侣间的寻常举动,但渐渐的,阿龙感觉到了不对劲。小美经常找各种理由要礼物要红包,还以妈妈要做手术为由向阿龙借钱。当阿龙陆续向小美转账将近10万元再无钱出借时,小美突然就变得很冷淡,微信不回,电话也打不通。回想起一个多月来的经历,阿龙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遂向公安报案。
2022年7月,小美被抓获归案。经查实,2021年6月至12月期间,小美与其男友黄某(另案处理)经商量策划后,使用小美照片及身份信息在社交软件上注册账号,吸引男网友添加由他们控制的微信账号成为好友,再由小美在线下与男网友见面,趁机与男网友发展暧昧关系或直接成为男女朋友。
在此期间,小美多次通过微信聊天,以虚构的母亲生病需要治疗、网贷需要偿还、信用卡账单到期等向男网友索要钱财,等男网友实在再无款项出借时,则通过与男网友吵架、分手等方式逃避被害人。小美以上述方式诈骗被害人阿龙87698.2元、阿豪60872元。小美被抓获后其家属分别向阿龙、阿豪退赔25000元。检察机关指控小美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小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小美退赔被害人阿龙62698.2元、阿豪35872元。
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翁榕伟
近年来,网络诈骗频发,作案手法层出不穷,已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本案被告人小美通过与被害人微信语音聊天、约会见面等方式赢得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陷入与其发展恋情的错误认识,再编造理由索要钱财,从而实施诈骗,在被害人产生怀疑不再出借款项后,便切断与被害人联系,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大家要增强反诈意识,防范各式骗局,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和网络曝光的诈骗案件,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在网络交友中,如果对方频繁向你“借”钱救急、索要礼物红包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实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在未核实清楚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把个人信息泄露给对方。一旦发现被骗,请尽快报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 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增城法院
通讯员 | 闫眉宇 周小惠
责 编 | 钟远东
编 辑 | 汤楚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