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了工伤,拿了赔偿,怎么就错了? | 驳人间文章
摘要:”一个极端的连续故意工伤故事很快被泛化为一种城市中产所想象、资方企业代表所厌恶的“工伤讹钱”现象,而那些劳动者的故事却隐匿不见,因为制造生产而被搅进机器的手脚、身体都不被看见。
我受了工伤,拿了赔偿,怎么就错了?
——驳人间文章《靠工伤给儿子攒出了车和房,她想收手了》
人间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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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讲述了以工伤换取赔偿费用的女工故事。女工阿芳为了凑够儿子创业本金和婚房婚车,前后两次制造工伤事故。故意工伤事件确实存在,但我们不能搁置 “工伤索赔困境”的现实来讨论。非虚构写作尽管强调写作内容的客观真实,但是故事的创作、故事如何被叙述的意义甚至远远大于故事本身,因为叙述视角和立场在制造想象。
从文章的前言我们就可以看出,对于作者来说,阿芳的故事——以故意伤害身体来谋取经济赔偿,指向的是工厂高层管理者对底层劳动者利用劳动法谋取赔偿的“愤懑”与“恐慌”。作者认为,阿芳代表着这样一群劳动者:熟悉、了解劳动法, 通过工伤的高额赔偿“致富”,这些劳动者的工伤是骗钱的手段。
这样的说法错在哪里呢?
被出卖的破碎身体
在这位工厂管理者看来,阿芳在所谓合规矩的港资厂“用一条左胳膊和两条肋骨,换了44个月的工资”是一件“心满意足”的事情,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这样的观点,是将生命的伤痛以及伤痛可能带来的持久影响排除在考虑之外。
插画师:邰风
阿芳评残评了七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所列的残疾七级评判标准是:“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据此,七级伤残的痛感可想而知,而且这些伤痛会对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
文章的第5小节处理的是工伤治疗、工伤认定与鉴定的事情,这部分叙述对身体伤痛几乎只字不提,相反,作者将工伤治疗视为“难得休息的娱乐”,字里行间的叙述,将工伤期间无法正常上班拿到平均工资的待遇视为公司的“恩赐”:
在医院治疗了一个月后,医生开具诊断证明,认为阿芳伤情恢复较好,可以回家休养,接下来的时间只要进行定期复查就可以。这一修养,就养了足足6个月。这半年里,公司按往年的平均工资继续支付薪水,每次检查还会安排专车接送,住在厂里免费提供的夫妻房里,阿芳每天不是看电视剧,就是看《奔跑吧兄弟》。
作者相当巧妙地将身体的病痛放置到后面故事的叙述中:即阿芳为儿子提亲时,对方要求要在县城买房。这时候,作者倒是花了很多笔墨来描述阿芳病痛的身体,突显一个身处困境的女性角色。于是一个劳动者的工伤故事被巧妙地置换为一个底层家庭伦理悲剧。工伤者遭遇工伤而带来身体疼痛,被换算为经济赔偿,本应该是被合理保障的劳动者权益。在这里,这样的合理性,却因为阿芳选择提前为儿子的“未来”预支工伤赔偿金而被质疑、唾弃,从而被瓦解。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悲叹工伤者对工伤赔偿金的处置方式,愿意放逐自己的生命保障而成为家庭伦理的“牺牲者”,但我们却不能质疑因为工伤伤痛而获得经济赔偿的合理性,用阿芳自己的话来说,即“自己受的伤是实实在在的,拿的钱也是规规矩矩的,没占工厂和国家一点便宜”。
在这篇非虚构的故事写作中,作者却因为前者而否定了后者,将靠工伤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视为作茧自缚、自食恶果、打破劳动法保护屏障的人,并且为企业用工黑名单正名。如果说这是一条“致富捷径”,我们可以扪心自问下,会有谁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伤痛来换取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换取选择本身恰恰呈现了其生存的处境。
被囚禁的失语者
于是,纪录呈现了符合规范的厂方、严格按照工伤程序的企业方与贪图经济赔偿、狡猾而可怜的工伤者。叙述可以制造想象,从文章底下的评论就可以看出读者是如何想象“工伤”与“工伤者”的;43条评论,将近7000个赞,只有2条评论269个赞谈到工伤者承受的伤痛与现实的困境,而其余的评论基本都是对工伤者的指责、批评或者哀叹。
插画师:补药脸
我们承认确实存在故意制造工伤换取经济赔偿的个例,但是在工伤者所面临的巨大困境面前,这样的极端个案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它不应该成为我们想象“工伤”与“工伤者”的路径和切口。我认为,在提及故意工伤的个案中,作者不能忽视、不能搁置庞大的工伤者争取权益障碍重重的事实。文章中提及阿芳进的工厂的用工条件——技术员定期维修机器、安全措施周密、社保齐全,这个并非工人的普遍现实;因此,通过法律程序顺利拿到应有的工伤赔偿也并非工伤者的普遍事实。
据一线工伤服务机构的数据统计(基于工伤探访2013-2017年共3576份样本),工伤者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低于百分之五十,2017年统计数据劳动合同签订率是35.3%;工伤者保险覆盖情况很差,2017年数据统计有57%的工伤者没有保险,有8.4%的工伤者表示不清楚自己的保险情况。据NGO圆典工友服务部发布的《2010年珠三角工伤总结报告》(报告基于东莞市深圳市8家医院1000名左右工伤者的访谈、调研形成),发生工伤事故后厂方采取抢救措施的只有85%。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87%的厂方发放的是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而有2.1%的厂方根本没有发放工资。已有13年工伤服务经验的一线机构所撰写的工作报告指出,工伤者普遍对处理程序及相关法律不了解,无法妥善提供诸如劳动关系、病历资料、工资证明等。由于用工不规范(不签合同、不买社保、发工资不用银行流水),很多企业以各种方式推卸赔偿责任,压低赔偿额度。最明显的是,工伤者很难拿到与实际工资相符的工资证明,获得合理赔偿。
如果我们将以上的工伤困境纳入考量,就会发现文章最后通过阿芳的故事导向的结论的荒谬性:作者为企业黑名单正名,并将故意制造工伤的劳动者指认为劳动法的破坏者。文章是这样说的:
现在,我们仍在不断更新着用工黑名单,社保网也可以核查工伤记录。
正规企业不再给他们工作机会,能进的都是些管理不正规的小工厂。劳动法本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屏障,可他们却在打破这个屏障。当他们不再被保护,今后又该如何自处呢?
阿芳因为连续受工伤而上了企业用工黑名单。企业用工黑名单的潜在逻辑是劳动者不能太过容易受工伤,企业在摒弃那些容易连续受工伤的劳动者以降低用工成本,而这事实上加大了工伤者再就业的困境。
被神隐的劳动者
插画师:补药脸
企业通过建立不规范的劳动关系(诸如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临散化、用工不规范、不承认实际工资)来逃避应有的责任,在压榨劳动力的剩余价值之余,并不想承担劳动者工伤的成本。在这个意义上,比用工黑名单更迫切的,难道不是企业黑名单么?
总而言之,文章的叙述将劳动者的工伤问题转化为一个家庭伦理故事,将工业生产制造、资本压榨背后的劳动者的生命议题转化为一个“为了老公、孩子,家庭,而不断故意伤害自己身体讹钱的悲剧女人与母亲”的家庭故事。
于是,一个极端的连续故意工伤故事很快被泛化为一种城市中产所想象、资方企业代表所厌恶的“工伤讹钱”现象,而那些劳动者的故事却隐匿不见,因为制造生产而被搅进机器的手脚、身体都不被看见。
乐行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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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5年12月经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册成立的民办非企业,专注于服务因工受伤群体,秉承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理念,通过专业的社会工作手法,赋权于服务对象,提高其善用资源的能力,促进其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共同推动服务群体生存状况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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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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