炜衡视点丨家事法律快车(第七期)
提问: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解答:
一方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法院通常会将该房屋判归产权一方所有,但产权一方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则离婚时应由产权一方向非产权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法院通常会判决由产权一方向非产权一方支付婚后偿还贷款部分及房屋相应增值部分50%的补偿款。
以下几后种情况在离婚时可不向非产权方支付补偿款:
1. 产权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偿还贷款。
2.产权一方父母偿还贷款,并明确偿还贷款部分赠与给子女个人。
3.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约定,明确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
精选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提问:
婚前一方全资购买房屋,婚后将房屋出租,所得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解答:
该房屋虽属于产权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因产权方在婚后参与了房屋的出租行为(发布租赁信息、寻找租户、带人看房、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催收租金、房屋修缮等等),即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后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则收取的租金应属于经营性收益,所以,法院通常会将所收取的租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让婚前购买房屋,婚后收取租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由父母代为管理、出租房屋。
2.婚后委托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管理、出租。
精选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